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是全区检察院的领导机关,领导全区各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对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和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接受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并向最高人民检察院负责。其主要职能是: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全区检察机关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依法向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三)领导全区各级人民检察院工作。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方针,研究制定全区检察工作总体规划,部署全区检察工作任务,对下级检察院相关业务进行指导。
(四)依照法律规定对由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领导全区各级人民检察院开展对依照法律规定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
(五)对全区性的重大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领导全区各级人民检察院开展对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工作。
(六)负责应由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领导全区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
(七)负责应由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工作,领导全区各级人民检察院开展提起公益诉讼工作。
(八)负责应由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对监狱、看守所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领导全区各级人民检察院开展对监狱、看守所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九)受理向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的控告申诉,领导全区各级人民检察院的控告申诉检察工作。
(十)对下级人民检察院在行使检察权中作出的决定进行审查,纠正错误决定。
(十一)组织指导全区检察机关理论研究工作。
(十二)负责全区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全区各级人民检察院依法管理检察官及其他检察人员的工作,协同自治区主管部门管理人民检察院的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制定相关人员管理办法,组织指导全区检察机关教育培训工作。
(十三)协同自治区主管部门管理和考核市级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协同市级党委管理和考核市级人民检察院的副检察长。
(十四)领导全区各级人民检察院的检务督察工作。
(十五)规划和指导全区检察机关的财务装备工作,指导全区检察机关的检察技术信息工作。
(十六)组织全区检察机关的对外交流合作,开展有关国际司法协助工作。
(十七)负责其他应当由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自治区检察院机构设置经自治区编委批准,主要预算单位为自治区检察院本级(行政),所属二级预算单位三个: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南宁铁路运输检察分院(以下简称区检察院宁铁分院,(行政),区检察官学院(事业),区人民检察院机关服务中心(事业)。三级预算单位两个:南宁铁路运输检察院(行政),柳州铁路运输检察院(行政)。自治区检察院本级及所属二级、三级预算单位的财政管理方式均为全额保障。自治区检察院本级下设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部、第七检察部、第八检察部、第九检察部、第十检察部、法律政策研究室、案件管理室、检务督察部、检察技术处、行政财务装备处、政治部(内设干部处、干部教育培训处、宣传处<新闻办公室>综合处、司法警察总队)、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工作处共21个部、处室(其中内设处5个)。
三、人员构成情况
自治区检察院本级及所属二级、三级预算单位的财政管理方式均为全额保障,编制人数522人,其中:行政编制数446人(自治区检察院本级311人、区检察院宁铁分院51人、南宁铁路运输检察院43人、柳州铁路运输检察院41人),自治区纪委派驻编制9人,事业编制30人(自治区检察官学院30人),后勤服务控制数37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机关服务中心20人,宁铁分院7人,南宁检察院5人,柳州检察院5人)。
现有在职人员423人(自治区检察院本级289人、区检察官学院 13人、自治区检察院机关服务中心9人、区检察院宁铁分院46人、南宁铁路运输检察院36人、柳州铁路运输检察院30人)。另外,临时工34人。离退休人员242人,其中:离休人员9人,退休人员 233人(自治区检察院本级168人,自治区检察院检察官学院2人,自治区检察院机关服务中心8人,区检察院宁铁分院24人、南宁铁路运输检察院13人、柳州铁路运输检察院18人)。
四、车辆构成情况
现有车辆编制55辆,具体情况如下:
1.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本级机动车编制32辆,定编小汽车实有数32辆,其中:领导工作用车5辆,一般公务用车辆8辆,执法执勤用车19辆。
2.广西检察官学院的机动车编制2辆,定编小汽车实有数2辆,均为经济型车(公务)。
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机关服务中心的车辆统一归口为自治区检察院本级管理。
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南宁铁路运输检察分院机动车编制8辆,定编小汽车实有数8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辆1辆,执法执勤用车7辆。
5.南宁铁路运输检察院机动车编制6辆,定编小汽车实有数6辆,全为执法执勤用车。
6.柳州铁路运输检察院机动车编制7辆,定编小汽车实有数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辆2辆,执法执勤用车5辆。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部门预算表







9-1

9-2

9-3

9-4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预算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预算17753.09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同比减少3404.89万元,下降16.09%。下降的原因一是转隶人员经费不再编入本院部门预算,二是财政压减经费,减少了广西检察机关电子检务工程项目经费1500万元、办案用房仙葫项目非基建类项目经费394.55万元、广西检察官学院非基建类项目经费190万元等项目经费。
(二)支出总预算说明
2020年度支出总预算17753.09万元,同比减少3404.89万元,下降16.09%。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分为四类,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14328.93万元,同比减少2727.45万元,降低15.99%,降低的原因一是转隶人员经费不再编入本院部门预算,二是财政压减经费,不在预算中安排如广西检察机关电子检务工程等一次性项目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0.43万元,同比减少497.97万元,降低19.31%,降低的主要原因是转隶人员经费不再编入本院部门预算中,所对应的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相应减少;
3.卫生健康支出511.26万元,同比减少67.83万元,降低11.71%,降低的主要原因是转隶人员经费不再编入本院部门预算中,所对应的卫生健康支出相应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832.47万元,同比减少111.64万元,降低11.82%,降低的主要原因是转隶人员经费不再编入本院部门预算中,所对应的住房保障支出相应减少。
二、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预算17753.09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同比减少3404.89万元,下降16.09%。下降的原因一是转隶人员经费不再编入本院部门预算,二是财政压减经费,降低的原因是财政压减经费,减少了广西检察机关电子检务工程项目经费1500万元、办案用房仙葫项目非基建类项目经费394.55万元、广西检察官学院非基建类项目经费190万元等项目经费。其中:
自治区检察院本级经费拨款12255.81万元,同比减少4281.97万元,降低25.89%;
自治区检察官学院经费拨款1398.29万元,同比增加1161.87万元,增长491.44%,增长的原因是检察官学院培训费700万元及运行维护费450万元此两项经费往年都统一由自治区检察院本级进行编制,从2020年开始调整至检察官学院代码下编制;
自治区检察院机关服务中心经费拨款377.89万元,同比增加183.29万元,增长94.19%,增长的原因是机关服务专项工作经费195万元往年都统一由自治区检察院本级进行编制,从2020年开始调整至机关服务中心代码下编制;
区检察院宁铁分院经费拨款1587.57万元,同比减少222.13万元,降低12.27%,降低的主要原因是转隶人员经费不再由该院进行编制;
南宁铁路运输检察院经费拨款1156.31万元,同比减少93.63万元,降低7.49%,降低的主要原因是转隶人员经费不再由该院进行编制;
柳州铁路运输检察院经费拨款977.22万元,同比减少152.29万元,降低13.48%,降低的主要原因是转隶人员经费不再由该院进行编制。
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
三、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部门支出预算为17753.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475.0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4.64%,同比减少1370.89万元,降低10.67%。降低的原因主要是转隶人员经费不再由检察院进行编制。项目支出627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5.36%,同比减少2034万元,降低24.47%。降低的原因是财政压减经费,减少了广西检察机关电子检务工程项目经费1500万元、办案用房仙葫项目非基建类项目经费394.55万元、广西检察官学院非基建类项目经费190万元等项目经费。
(一)自治区检察院本级12255.81万元
自治区检察院本级支出12255.81万元,占全部总支出的69.03%。其中,基本支出8145.77万元,占本级支出的66.46%。项目支出4110.04万元,占本级支出的33.54%。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九类,其中:
1.行政运行(检察)科目6219.20万元,占本级支出的50.74%,同比减少5.64万元,降低0.09%%,降低的原因是转隶人员经费不再编入本院部门预算。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459.48万元,占本级支出的11.91%,同比减少1414.70万元,降低49.22%,降低的原因是广西检察官学院培训费700万元、广西检察官学院运行维护费450万和机关服务专项经费190万元分别调整到广西检察官学院和机关服务中心代码下进行编制。
3.检察监督1285万元,占本级支出的10.48%,同比增加75万元,增长6.20%,增长的原因是检察院新增办案工作得到财政部门的经费支持。
4.其他检察支出850万元,占本级支出的6.94%,同比减少2355万元,降低73.48%,降低的原因是财政压减经费,减少了广西检察机关电子检务工程项目经费1500万元、办案用房仙葫项目非基建类项目经费394.55万元、广西检察官学院非基建类项目经费190万元等经费。
5.行政单位离退休350.83万元,占本级支出的2.86%,同比增加29.49万元,增长9.18%,增长的原因是离退休人员工资增加。
6.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94.90万元,占本级支出的6.49%,同比减少355.06万元,降低30.88%,降低的原因是转隶人员工资不在本院进行编制,所对的扣缴项相对减少。
7.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97.45万元,占本级支出的3.24%,同比减少62.54万元,降低13.60%,降低的原因同上。
8.行政单位医疗支出347.77万元,占本级支出的2.84%,同比减少5.04万元,降低1.25%,降低的原因同上。
9.住房公积金596.18万元,占本级支出的4.86%,同比减少93.80万元,降低13.59%,降低的原因同上。
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8145.7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6.46%,同比减少1099.63万元,降低11.89%,其中:
①工资福利支出预算6160.6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75.63%,同比减少1015.79万元,降低14.15%。
②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410.5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17.32%,同比减少72.38万元,降低4.89%。
③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574.5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7.05%,同比减少11.46万元,降低1.96%。
2.项目支出4110.04万元,占本级预算33.54%,同比减少3182.34万元,降低43.64%,其中:
①工资福利支出557.36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13.56%,该项目为新增项目(聘用制书记员经费),去年无数据可比。
②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784.48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67.75%,同比减少2174.70万元,降低43.85%。
③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3.2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0.08%,与去年持平,均为建国初期退休干部医疗费。
④资本性支出预算76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18.61%,同比1565万元,降低67.17%。
(二)自治区检察官学院1398.29万元
自治区检察官学院支出1398.29万元,占全部总支出的7.88%。其中,基本支出248.29万元,占本级支出的17.76%。项目支出1150万元,占本级支出的82.24%。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七类,其中:
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150万元,占本级支出的82.24%,该项目为新增项目,增长的原因是检察官学院培训费700万元及运行维护费450万元此两项经费往年都统一由自治区检察院本级进行编制,从2020年开始调整至检察官学院代码下编制。
2.事业运行(检察)科目189.72万元,占本级支出的13.57%,同比增加14.84万元,增长8.49%,增长的原因是正常的人员增资。
3.事业单位离退休2.09万元,占本级支出的0.15%,同比增加0.24万元,增长12.97%,增长的原因是正常的人员增资。
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1.02万元,占本级支出的1.50%,同比减少4.38万元,降低17.2430.73%,降低的原因是基本养老缴费预算比例从上年的20%降低到16%。
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0.51万元,占本级支出的0.75%,同比增加0.35万元,增长3.44%,增长的原因是正常的人员增资。
6.事业单位医疗9.19万元,占本级支出的0.66%,同比增加0.3万元,增长3.37,增长的原因是正常的人员增资。
7.住房公积金15.76万元,占本级支出的1.13%,同比增加0.52万元,增长3.41%,增长的原因是正常的人员增资。
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248.29万元,占本级支出的17.76%,同比增加11.87万元,增长5.02%。其中:
①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91.25万元,占本项支出77.03%,同比增加11.45万元,增长6.37%,增长的原因是正常的人员增资。
②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48.63万元,占本项支出19.59%,同比减少0.04万元,降低0.46%,降低属于正常范围。
③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8.41万元,占本项支出33.87%,同比增加2.06万元,增长25.91%,增长的原因是正常的人员增资。
2、项目支出预算1150万元,占本级预算82.24%,同比增加1150万元,增长100%,均为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增长,增长的原因是检察官学院培训费700万元及运行维护费450万元此两项经费往年都统一由自治区检察院本级进行编制,从2020年开始调整至检察官学院代码下编制。
(三)自治区检察院机关服务中心377.89万元
自治区检察院机关服务中心377.89万元,占全部总支出的2.13%。其中,基本支出182.89万元,占本级支出的48.40%。项目支出195万元,占本级支出的51.60%。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七类,其中:
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95万元,占本项支出的51.60%,同比增加195万元,增长100%,增长的原因是机关服务专项工作经费195万元往年都统一由自治区检察院本级进行编制,从2020年开始调整至机关服务中心代码下编制。
2.机关服务(检察)科目135.96万元,占本项支出的35.98%,同比减少5.51万元,降低3.89%。降低的原因是人员减少(退休)。
3.行政单位离退休7.97万元,占本项支出的2.11%,同比增加1.84万元,增长30.02%。增长的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
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50万元,占本项支出的3.84%,同比减少5.50万元,降低27.50%。降低的原因是基本养老缴费预算比例从上年的20%降低到16%。
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25万元,占本项支出的1.92%,同比减少0.75万元,降低9.38%。降低的原因是人员退休。
6.行政单位医疗6.34万元,占本项支出的1.68%,同比减少0.66万元,降低9.43%。降低的原因是人员退休。
7.住房公积金10.87万元,占本项支出的2.88%,同比减少1.13万元,降低9.42%。降低的原因是人员退休。
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182.89万元,占本级支出的48.40%,同比减少11.71万元,降低6.02%。其中:
①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32.10万元,占本项支出72.23%,同比减少9.69万元,降低6.83%。
②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39.28万元,占本项支出21.48%,同比减少3.27万元,降低7.69%。
③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1.51万元,占本项支出6.29%,同比增加1.25万元,增长12.18%。
2、项目支出预算195万元,占本级预算51.60%,同比增加195万元,增长100%,均为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增长,增长的原因是机关服务专项工作经费195万元往年都统一由自治区检察院本级进行编制,从2020年开始调整至机关服务中心代码下编制。
(四)南宁铁路运输检察分院本级1587.57万元
宁铁检察分院本级2020年度支出总预算1587.57万元,占全部总支出的8.94%,同比去年的1809.70万元减少222.13万元,减幅12.27%,其中:基本支出1257.55万元,占本级预算79.21%,同比去年的1373.17万元减少115.62万元,减幅8.42%;项目支出330.02万元,占本级预算20.79%,同比去年的436.53万元减少106.51万元,减幅24.40%。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9类,其中:
1. 行政运行科目893.17万元,占本级支出的56.26%,同比去年的956.03万元减少62.86元,减幅6.5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本单位部分人员转隶,人员经费减少。
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39万元,占本级支出的8.76%,同比去年的151万元减少12万元,减幅7.9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压减预算要求减少项目资金安排。
3. 检察监督41万元,占本级支出的2.58%,同比去年的45万元减少4万元,减幅8.89%,降低的原因是财政压减经费。
4. 其他检察支出150.02万元,占本级支出的9.45%,同比去年的240.53万元减少90.51万元,减幅37.6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中央政府转移支付资金拨付形式改变,不再纳入预算编制,采取当年追加经费形式,但新增聘用书记员专项经费91.06万元。
5. 住房公积金95.2万元,占本级支出的6%,同比去年的101.56万元减少6.36万元,减幅6.2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本单位部分人员转隶,人员经费减少。
6. 行政单位医疗55.53万元,占本级支出的3.5%,同比去年的59.24万元减少3.71万元,减幅6.26%,减少的原因同上。
7.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6.93万元,占本级支出的8%,同比去年的169.26万元减少42.33万元,减幅25.01%,减少的原因同上。
8.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3.46万元,占本级支出的4%,同比去年的67.71万元减少4.25万元,减幅6.28%,减少的原因同上。
9. 行政单位离退休23.26万元,占本级支出的1.45%,同比去年的19.37万元增加3.89万元,增长20.08%,增长的原因是退休人员新增退休人员物业补贴。
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1257.55万元
①工资福利支出预算955.48万元,占本项支出75.98%,同比去年的1074万元减少118.52万元,减幅11.04%。
②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36.67万元,占本项支出18.82%,同比去年的240.33万元减少3.66万元,减幅1.52%。
③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65.4万元,占本项支出5.2%,同比去年的58.84万元减少6.56万元,减幅11.15%。
2.项目支出预算330.02万元
项目支出330.02万元,占本级预算20.79%,同比去年的436.53万元减少106.51万元,减幅24.4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从严从紧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桂财预〔2019〕173号)精神,自治区本级2020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不包含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编外人员工资等)和列入2019年自治区本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的47项专项资金统一按10%的比例压减,“三公”经费按3%的比例压减,中央政府转移支付资金拨付形式改变,不再纳入预算编制,采取当年追加经费形式。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330.02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五)南宁铁路运输检察院1156.31万元
南宁铁检察院2020年度支出总预算1156.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94.6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7.37%,同比减少53.11万元,减幅5.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本单位部分人员转隶,人员经费减少。项目支出261.6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2.63%,同比减少40.55万元,降低13.42%,降低的原因是财政压减经费。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9类,其中:
1.行政运行科目652.22万元,占本级支出的56.41%,同比减少20.07万元,降低2.99%,降低的原因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本单位部分人员转隶,人员经费减少。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2万元,占本级支出的4.5%,同比增长5万元,增长10.64%,增长的原因是由于电费的增长调高了今年的物业费。
3.检察监督72万元,占本级支出的6.23%,同比减少64万元,降低47.06%,降低的原因是财政压减经费。
4.其他检察支出137.64万元,占本级支出的11.90%,同比增加18.45万元,增幅15.4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增聘用书记员专项经费73.98万元及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不列入年初预算。
5.住房公积金64.35万元,占本级支出的5.57%,同比减少3.57万元,减幅5.2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本单位部分人员转隶工资基数的下降。
6.行政单位医疗37.53万元,占本级支出的3.25%,同比减少2.09万元,减幅5.2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本单位部分人员转隶工资基数的下降。
7.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5.79万元,占本级支出的7.42%,同比减少27.42万元,减幅24.2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本单位部分人员转隶,基数减少。
8.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2.9万元,占本级支出的3.71%,同比减少2.38万元,减幅5.2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本单位部分人员转隶工资基数的下降。
9.行政单位离退休11.88万元,占本级支出的1.01%,同比增加2.42万元,增长25.58%,增长的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新增退休人员物业补贴及生活补贴。
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894.67万元
①工资福利支出预算677.15万元,占本项支出75.69%,同比减少54.86万元,减幅7.4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本单位部分人员转隶,人员经费减少。
②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77.75万元,占本项支出19.87%,同比减少1.75万元,减幅0.9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基数减少,人员定额经费减少。
③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39.77万元,占本项支出4.44%,同比增加3.5万元,增幅9.6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退休人员的物业补贴及生活补助。
2.项目支出预算261.64万元
项目支出261.6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2.63%,同比减少40.55万元,降低13.42%,降低的原因是财政压减经费及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不列入年初预算。
(六)柳州铁路运输检察院977.22万元
2020年度支出预算977.22万元,占全部支出的5.50%。其中:基本支出745.92 万元,占本级预算76.33%,同比减少102.69万元,降低12.10%,减少的主要原因:转隶人员工资转监察委,相应的工资及社保相关费用减少。项目支出231.30万元,占本级预算23.67 %,同比减少49.60万元,降低17.66 %。减少的的原因: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不列入年初预算。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10 类,其中:
1.行政运行科目 521.22万元,占本级支出53.34 %,同比减少56.85万元,降低9.83 %。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39万元,占本级支出3.99%,同比增加0.5万元,增长1.30%,。
3.检察监督101万元,占本级支出的10.34%,同比减少12.9万元,降低11.3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整合了检察监督项目,并按财政厅要求进行了压减。
4.其他检察支出91.3万元,占本级支出9.34 %,同比减少37.2万元,降低28.95%,减少的主要原因为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不列年初预算。
5.住房公积金50.11万元,占本级支出5.13%,同比减少7.3万元,降低12.72 %,降低的主要原因是转隶人员划出,相应费用减少。
6.行政单位医疗40.85万元,占本级支出4.18%,同比减少3.67万元,降低8.24 %。
7.公务员医疗补助14.05万元,占本级支出1.44%,同比减少3.28万元,降低18.93 %。降低的主要原因是转隶人员划出,相应费用减少。
8.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6.81万元,占本级支出6.84%,同比减少28.88万元,降低30.18%。降低的主要原因是转隶人员划出,相应费用减少。
9.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9.47万元,占本级支出1.99%,同比增加2.16万元,增长12.48 %。增长原因为退休人员增加。
10.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3.41万元,占本级支出3.41%,同比减少4.87万元,降低12.72%。降低的主要原因是转隶人员划出,相应费用减少。
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1、基本支出预算745.92万元
①工资福利支出预算531.80万元,占本项支出71.29%,同比减少92.03万元,降低14.75%,降低的主要原因是转隶人员划出,工资及相应费用减少。
②定额商品和服务支出165.73万元,占本项支出22.22%,同比减少10.67万元,降低6.05%。
③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48.39万元,占本项支出6.49%,同比增加0.01万元,增长0.02%。
2、项目支出预算231.30万元
项目支出231.30万元,同比减少49.60万元,降低17.66%,减少的的主要原因为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不列入年初预算,项目支出均为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入预算说明
2020年度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总预算为17753.09万元,同比减少3404.89万元,下降16.09%。下降的原因一是转隶人员经费不再编入本院部门预算,二是财政压减经费,降低的原因是财政压减经费,减少了广西检察机关电子检务工程项目经费1500万元、办案用房仙葫项目非基建类项目经费394.55万元、广西检察官学院非基建类项目经费190万元等项目经费。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说明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预算为17753.09万元,同比减少3404.89万元,下降16.09%。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分为四类,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14328.93万元,同比减少2727.45万元,降低15.99%,降低的原因一是转隶人员经费不再编入本院部门预算,二是财政压减经费,不在预算中安排如广西检察机关电子检务工程等一次性项目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0.43万元,同比减少497.97万元,降低19.31%,降低的主要原因是转隶人员经费不再编入本院部门预算中,所对应的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相应减少;
3.卫生健康支出511.26万元,同比减少67.83万元,降低11.71%,降低的主要原因是转隶人员经费不再编入本院部门预算中,所对应的卫生健康支出相应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832.47万元,同比减少111.64万元,降低11.82%,降低的主要原因是转隶人员经费不再编入本院部门预算中,所对应的住房保障支出相应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共公预算支出17753.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475.09万元,项目支出6278万元。具体支出如下:
(一)行政运行支出8285.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25.25万元,项目支出560.56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检察院及所属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支出均为新增项目聘用制书记员经费。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034.48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办公楼维护费、物业管理费、线路租金及各类维修维护费等支出。
(三)机关服务135.96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保障后勤服务中心的日常运行经费支出。
(四)检察监督1499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对办案部门的办案费支出。
(五)事业运行189.7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保障所属事业单位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人员经费支出、办公费、印刷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六)其他检察支出1183.96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其他检察工作支出。
(七)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413.41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自治区检察院机关按规定提取的离退休人员定额公用经费的支出。
(八)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09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自治区检察院所属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离退休人员定额公用经费的支出。
(九)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09.95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自治区检察院机关及所属机关事业单位干警、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十)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54.98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自治区检察院机关及所属机关事业单位干警、职工的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十一)行政单位医疗511.26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支出。
(十二)事业单位医疗9.19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支出。
(十三)公务员医疗补助14.05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全部为非驻邕单位柳州铁路运输检察院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十四)住房公积金832.47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自治区检察院机关及所属机关事业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475.0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396.48元,公用经费2078.61万元。
(一)人员经费支出9396.48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648.4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48.03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8648.45万元,具体支出如下:
基本工资支出2019.57万元
津贴补贴支出2334.50万元
奖金支出1167.19万元
绩效工资86.31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09.95万元
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54.98万元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487.68万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14.05万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15.35万元
住房公积金支出832.47万元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6.40万元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48.03万元,具体支出如下:
离休费支出152.72万元
退休费支出238.91万元
医疗费补助支出9.53万元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46.87万元
(二)公用经费支出2078.61万元,均为商品和服务支出,具体如下:
办公费支出112.62万元
印刷费支出28.06万元
水费支出22.06万元
电费支出88.25万元
邮电费支出145.68万元
差旅费支出404.13万元
维修(护)费支出20.74万元
会议费支出83.49万元
培训费支出20.71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32.26万元
劳务费支出18.82万元
工会费经支出138.74万元
福利费支出38.62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12.81万元
其他交通费用支出483.74万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17.88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46.07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51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32.2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262.8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2.8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50万元)。
(二)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46.07万元,比2019年预算350.59万元减少4.52万元,同比降低1.29%。“三公”经费支出总体降低的原因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0年预算51万元,同比增加51万元,增加的原因是根据财政厅的要求,2019年出国(境)经费不列入部门预算中,按实际情况年内进行追加,2020年则要求编入部门预算中。
2.公务接待费2020年预算32.26万元,同比减少0.07万元,减少0.22%,降低的原因是财政厅压减经费。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0年预算262.81万元,同比减少55.45万元,降低17.42%,降低的原因是2019年自治区检察院本级获得购车经费105.45万元,2020年则获得辆购置经费50万元。其中:
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预算212.81万元,与去年持平。
②公务用车购置费2020年预算50万元,减少55.45万元,降低52.58%,降低的原因是2019年自治区检察院本级获得购车经费105.45万元,2020年则获得辆购置经费50万元。2020年购置经费50万元用于购置两辆商务车,每辆25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自治区检察院及所属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因此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性经营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5145.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42.85万元,项目支出2893.32万元。同比减少309.13万元,降低4.22%,降低的原因是财政厅按政策要求压减经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1473万元,同比减少2129.75万元,降低59.11%,降低的原因是财政厅压减经费,减少了广西检察机关电子检务工程项目经费1500万元、办案用房仙葫项目非基建类项目经费394.55万元、广西检察官学院非基建类项目经费190万元等项目经费,从而降低政府采购预算。其中,政府集中采购预算217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14.73%,同比减少76万元,降低25.94%,降低的原因是预算项目减少导致政府集中采购预算减少。部门集中采购预算1133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76.92%,同比减少2176.75万元,降低65.77%,降低的原因是预算项目减少导致部门集中采购预算减少。分散采购预算123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8.35%,同比增加123万元,增长100%,增长的原因是按照实际需要进行调整采购方式。
1.集中采购预算217万元,其中:
通用类货物类政府集中采购,采购金额共计9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的0.61%,同比减少142万元,降低94.04%。
专用类货物类部门集中采购,采购金额共计60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的40.73%,同比增加185万元,增长44.58%。
通用类工程类政府集中采购,采购金额共计0万元,同比减少15万元,降低100%。
专用类工程类部门集中采购,采购金额共计24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的1.63%,同比减少75.55万元,增长79.07%。
通用类服务类政府集中采购,采购金额共计208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的14.12%,同比增加81万元,增长63.78%。
专用类服务类部门集中采购,采购金额共计509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的34.56%,同比减少2286.20万元,降低81.79%。
2.分散采购预算123万元,均为服务类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12月底,自治区检察院固定资产25150.77万元。其中: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1263.72万元;房屋、土地和构筑物15917.51万元;通用设备2277.52万元;专用设备1542.36万元;图书档案3.29万元;无形资产303.8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自治区检察院本级固定资产22152.23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15597.71万元;通用设备3663.23万元家;专用设备398.04万元;图书、档案3.29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1202.94万元;无形资产1287.02万元。
2.分院固定资产1776.18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310.57万元;通用设备846.36万元家;专用设备594.72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24.53万元。
3.南铁院固定资产1124.14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152.71万元;通用设备780.20万元家;专用设备125.76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65.47万元。
4.柳铁院固定资产1543.98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216.03万元;通用设备1320.93万元家;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7.02万元。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2020年安排的绩效目标考核项目支出2207.36万元,(项目年度绩效目标详见表9-1至9-4)其中:
(一)广西检察官学院运行维护费450万元,年度绩效目标是确保检察官学院仙葫校区能够正常运转,并为教学工作提供优质、高效、经济的后勤服务。
(二)广西检察官学院培训费700万元,年度目标是以一线办案骨干为重点,以修改后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和相关配套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认真抓好专项业务培训,重点解决在司法实践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和疑难困惑;组织好各种岗位练兵活动,采取业务竞赛、业务评比、实训操作、现场观摩等方式为基层检察院培养一批业务骨干;加大新录用人员和初任检察官资格培训力度,抓好基层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素能培训。
(三)公益诉讼检测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经费500万元,年度目标是通过落实食品安全检测设备、环境监测设备和实验室辅助设备等采购,较大节约检测成本和时间成本,掌控检测时间,有效加快样品检测速度,极大提升工作效能。
(四)聘用制书记员专项经费557.36万元,年度绩效目标是聘用制书记员是从事检察事务性工作的辅助人员,在检察官的指导下开展工作,负责检察业务办理过程中的各项记录工作;负责收转、登记案件,校对、印制法律文书;负责录入、复印、保管、整理案件材料,装订案卷、归档;完成检察官、检察官助理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等,更好地开展各项检察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