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机关服务中心2021年
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机关服务中心概况
一、基本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机关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机关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机关服务中心概况
一、基本职能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机关服务中心是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的直属单位。主要职能是为检察院机关日常工作提供后勤保障服务。具体职责如下:
1、根据国务院各部门后勤改革的总体要求,推进机关服务中心的内部各项改革。
2、研究拟定机关服务中心后勤服务经营工作的发展计划、目标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3、保密印刷车间负责全院各类文件印刷,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和要求,实行封闭印刷。
4、机关食堂的管理服务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机关服务中心设5个内设机构:
1、餐饮部:负责食堂菜品供应及更新,服务人员的安排调配工作。
2、采购部:负责食材、物品采购工作。
3、工程部:负责餐厅、办公楼设备设施的保养和维修工作
4、财务部:负责日常财务工作及消费系统管理及维护。
5、保密印刷车间:负责全院各类文件印刷,严格按照相关实行封闭印刷。
三、部门基本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机关服务中心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二级预算单位,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核定编制人数 20 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 0 人,事业编制人数 20 人。现在职人员事业编制人员 9 人,退休人员8人。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机关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预算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预算385.42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同比增加7.53万元,增长1.99%。增长的原因是增长的原因是人员正常增资,各项社会保险缴费相应增加。
(二)支出总预算说明
2021年度支出总预算385.42万元,同比增加7.53万元,增长1.99%。按其支出功能科目分类为四类,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329.6万元,同比减少1.36万元,下降0.41%,下降的原因是按财政厅的要求压减三公两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43万元,同比增加4.71万元,增长15.85%,增长的原因是人员经费正常增长,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相应增长;
3.卫生健康支出8.16万元,同比增加1.82万元,增长28.71%,增长的原因是人员经费正常增长,行政单位医疗保险相应增长;
4.住房保障支出13.23万元,同比增加2.36万元,增长21.71%,增长的原因是人员经费正常增长,住房公积金相应增长。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预算385.42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同比增加7.53 万元,增长1.99%。增长的原因一是人员经费正常增加。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总预算385.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0.4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9.41%,同比增加7.53万元,增长4.12%。增长的原因是人员经费正常增加。项目支出19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0.59%,与上年持平。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七类,其中: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95万元,占本级支出的50.59%,与上年持平
机关服务(检察)134.6万元,占本级支出的34.92%,同比减少1.36万元,下降1%,下降的原因是按财政厅的要求压减三公两费
行政单位离退休7.97万元,占本级支出的2.07%,与上年持平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7.64万元,占本级支出的4.58%,同比增加3.14万元,增长21.66%,增长的原因是人员增加正常增资。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8.82万元,占本级支出的2.29%,同比增加1.57万元,增长21.66%,增长的原因是人员增加正常增资。
行政单位医疗支出8.16万元,占本级支出的21.12%,同比增加1.82万元,增长28.71%,增长的原因是人员增加正常增资。
住房公积金13.23万元,占本级支出的3.43%,同比增加2.36万元,增长21.71%,增长的原因是人员增加正常增资。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190.4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9.41%,同比增加7.53万元,增长4.1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正常增资。其中:
人员类项目支出预算151.43万元,占本项支出79.52%,同比增加7.82万元,增长5.45%。其中: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38.9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2.97%,同比增加6.84万元,增长5.1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2.4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6.56%,同比增加0.98万元,增长8.51%。
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38.9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20.48%,同比减少0.29万元,下降0.74%。
项目支出195万元,占本级预算50.59%,与上年持平。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机关服务专项工作经费195万元
机关后勤事务工作具体包括:①机关本级国有资产的盘点、登记、入库、折旧、报废等工作所需的工作经费30万元。②办案装备、办公设备、办公用品、重大建设项目的政府采购、公开招投标及相关管理工作所需工作经费35万元。③机关饭堂定期消毒、清洁等管理工作的工作经费30万元。④机关大院地下车库车辆管理系统运行维护工作经费20万元。⑤机关各部门送印的文件、资料、案件文书的打字、校对、印刷和装订等工作经费30万元。⑥机关办公用房、职工住房管理、维修及相关工作经费20万元。⑦机关计划生育、爱国卫生和办公条件改善等其他机关服务工作经费3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入预算说明
2021年度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总预算为385.42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同比增加7.53 万元,增长1.99%。增长的原因是人员经费正常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说明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预算为385.42万元,同比增加7.53万元,增长1.99%。增长的原因是人员经费正常增加。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分为四类,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329.6万元,同比减少1.36万元,下降0.41%,下降的原因是按财政厅的要求压减三公两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43万元,同比增加4.71万元,增长15.85%,增长的原因是人员经费正常增长;
3.卫生健康支出8.16万元,同比增加1.82万元,增长28.71%,增长的原因是人员经费正常增长;
4.住房保障支出13.23万元,同比增加2.36万元,增长21.71%,增长的原因是人员经费正常增长。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共公预算支出385.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0.42万元,项目支出195万元。具体支出如下:
(一)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95万元,全部用于机关服务中心后勤事务工作具体包括:
①机关本级国有资产的盘点、登记、入库、折旧、报废等工作所需的工作经费30万元。
②办案装备、办公设备、办公用品、重大建设项目的政府采购、公开招投标及相关管理工作所需工作经费35万元。
③机关饭堂定期消毒、清洁等管理工作的工作经费30万元。
④机关大院地下车库车辆管理系统运行维护工作经费20万元。
⑤机关各部门送印的文件、资料、案件文书的打字、校对、印刷和装订等工作经费30万元。
⑥机关办公用房、职工住房管理、维修及相关工作经费20万元。
⑦机关计划生育、爱国卫生和办公条件改善等其他机关服务工作经费30万元。
(二)机关服务134.6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保障自治区检察院机关服务中心的日常运行经费支出。
(三)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7.97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自治区检察院机关服务中心按规定提取的离退休人员定额公用经费的支出。
(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7.64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自治区检察院机关服务中心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五)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8.8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自治区检察院机关服务中心职工的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六)行政单位医疗8.16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支出。
(七)住房公积金13.23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自治区检察院机关服务中心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90.4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1.43元,公用经费38.99万元。
(一)人员经费支出151.43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8.9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49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138.94万元,具体支出如下:
基本工资支出33.35万元
津贴补贴支出32.59万元
奖金支出24.38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7.64万元
职业年金缴费支出8.82万元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8.16万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0.77万元
住房公积金支出13.23万元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49万元,具体支出如下:
退休费支出6.98万元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51万元
(二)公用经费支出38.99万元,均为商品和服务支出,具体如下:
办公费支出22.3万元
邮电费支出0.86万元
会议费支出1.59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0.42万元
工会费经支出2.21万元
其他交通费用支出7.02万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59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4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42万元。
(二)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42万元,比2020年预算0.44万元减少0.02万元,同比降低4.5%。“三公”经费支出总体降低的原因如下:
1. 公务接待费2021年预算0.42万元,同比减少0.02万元,降低4.5%,降低的原因是根据财政部门的要求压减“三公”经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自治区检察院机关服务中心没有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因此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性经营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385.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0.42万元,项目支出195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机关服务中心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1年机关服务中心无国有资产占用相关情况。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2022年安排的重点项目绩效1个,为机关服务专项工作经费195万元。具体如下:机关后勤事务工作具体包括:①机关本级国有资产的盘点、登记、入库、折旧、报废等工作所需的工作经费30万元。②办案装备、办公设备、办公用品、重大建设项目的政府采购、公开招投标及相关管理工作所需工作经费35万元。③机关饭堂定期消毒、清洁等管理工作的工作经费30万元。④机关大院地下车库车辆管理系统运行维护工作经费20万元。⑤机关各部门送印的文件、资料、案件文书的打字、校对、印刷和装订等工作经费30万元。⑥机关办公用房、职工住房管理、维修及相关工作经费20万元。⑦机关计划生育、爱国卫生和办公条件改善等其他机关服务工作经费3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