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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时间:2021-02-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概况

、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1年度部门预算自治区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公开表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是全区检察机关的领导机关,领导全区各级人民检察院工作,接受最高人民检察院和自治区党委的领导,对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和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基本职能是: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全区检察机关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依法向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三)领导全区各级人民检察院工作。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方针,研究制定全区检察工作总体规划,部署全区检察工作任务,对下级检察院相关业务进行指导。

    (四)依照法律规定对由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领导全区各级人民检察院开展对依照法律规定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

(五)对全区性的重大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领导全区各级人民检察院开展对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工作。

    (六)负责应由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领导全区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

    (七)负责应由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工作,领导全区各级人民检察院开展提起公益诉讼工作。

    (八)负责应由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对监狱、看守所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领导全区各级人民检察院开展对监狱、看守所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九)受理向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的控告申诉,领导全区各级人民检察院的控告申诉检察工作。

    (十)对下级人民检察院在行使检察权中作出的决定进行审查,纠正错误决定。

    (十一)组织指导全区检察机关理论研究工作。

    (十二)负责全区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全区各级人民检察院依法管理检察官及其他检察人员的工作,协同自治区主管部门管理人民检察院的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制定相关人员管理办法,组织指导全区检察机关教育培训工作。

    (十三)协同自治区主管部门管理和考核市级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协同市级党委管理和考核市级人民检察院的副检察长。

    (十四)领导全区各级人民检察院的检务督察工作。

    (十五)规划和指导全区检察机关的财务装备工作,指导全区检察机关的检察技术信息工作。

    (十六)组织全区检察机关的对外交流合作,开展有关国际司法协助工作。

    (十七)负责其他应当由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自治区检察院机构设置经自治区编委批准,下设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部、第七检察部、第八检察部、第九检察部、第十检察部、法律政策研究室、案件管理室、检务督察部、检察技术处、行政财务装备处、政治部(内设干部处、干部教育培训处、宣传处<新闻办公室>综合处、司法警察总队)、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工作处共21个部、处室(其中内设处5)

三、人员构成情况

自治区检察院本级及所属二级、三级预算单位的财政管理方式均为全额保障,编制人数522人,其中:行政编制数446(自治区检察院本级311人、区检察院宁铁分院51人、南宁铁路运输检察院43人、柳州铁路运输检察院41),自治区纪委派驻编制9人,事业编制30人(自治区检察官学院30人),后勤服务控制数37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机关服务中心20人,宁铁分院7人,南宁检察院5人,柳州检察院5人)。

现有在职人员425(自治区检察院本级292人、区检察官学院 14人、自治区检察院机关服务中心9人、区检察院宁铁分院44人、南宁铁路运输检察院34人、柳州铁路运输检察院32)。另外,临时工37人。离退休人员245人,其中:离休人员9人,退休人员 236(自治区检察院本级167人,自治区检察院检察官学院3人,自治区检察院机关服务中心8人,区检察院宁铁分院26人、南宁铁路运输检察院14人、柳州铁路运输检察院18)

四、车辆构成情况

现有车辆编制55辆,具体情况如下:

1.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本级机动车编制32辆,定编小汽车实有数32辆,其中:领导工作用车5辆,一般公务用车辆8辆,执法执勤用车19辆。

2.广西检察官学院的机动车编制2辆,定编小汽车实有数2辆,均为越野型车(公务)。

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机关服务中心的车辆统一归口为自治区检察院本级管理。

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南宁铁路运输检察分院机动车编制8辆,定编小汽车实有数8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辆1辆,执法执勤用车7辆。

5.南宁铁路运输检察院机动车编制6辆,定编小汽车实有数6辆,全为执法执勤用车。

6.柳州铁路运输检察院机动车编制7辆,定编小汽车实有数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辆2辆,执法执勤用车5辆。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预算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预算18886.76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同比增加1133.67 万元,增长6.39%。增长的原因一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随之增加。二是得到财政厅的大力支持,获得钦城贵城开办费等项目经费。

(二)支出总预算说明

2021年度支出总预算18886.76万元,同比增加1133.67 万元,增长6.39%。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分为四类,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14969.68万元,同比增加640.75万元,增长4.47%,增长的原因一是人员经费正常增长,二是项目获得财政部门支持增长;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29.90万元,同比增加249.47万元,增长11.99%,增长的原因是人员经费正常增长;

3.卫生健康支出630.84万元,同比增加119.58万元,增长23.39%,增长的原因是人员经费正常增长;

4.住房保障支出956.34万元,同比增加123.87万元,增长14.88%,增长的原因是人员经费正常增长。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预算18886.76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同比增加1133.67 万元,增长6.39%。增长的原因一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随之增加。二是得到财政厅的大力支持,获得钦城贵城开办费等项目经费。其中:

自治区检察院本级经费拨款13295.61万元,同比增加1039.80万元,增长8.48%,增长的原因是到财政厅的大力支持,获得钦城贵城开办费等项目经费;

自治区检察官学院经费拨款1415.53万元,同比增加17.24万元,增长1.23%,增长的原因是人员经费正常增长;

自治区检察院机关服务中心经费拨款385.42万元,同比增加7.53万元,增长1.99%,增长的原因是人员经费正常增长;

区检察院宁铁分院经费拨款1569.07万元,同比增加18.5万元,增长1.17%,增长的原因是人员经费正常增长;

南宁铁路运输检察院经费拨款1175.72万元,同比增加19.41万元,增长1.22%,增长的原因是人员经费正常增长;

柳州铁路运输检察院经费拨款1045.41万元,同比增加68.19万元,增长6.98%,增长的原因是人员经费正常增长。

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总预算18886.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246.0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4.84%,同比增加770.97万元,增长6.72%。增长的原因是人员增加正常增资。项目支出6640.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5.16%,同比增加362.7万元,增长5.78%。增长的原因是新增了钦城贵城开办费等项目经费。

()自治区检察院本级13295.61万元

自治区检察院本级支出13295.61万元,占全部总支出的70.4%。其中,基本支出8771.26万元,占本级支出的65.97%。项目支出4524.35万元,占本级支出的34.03%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九类,其中:

行政运行(检察)科目6485.15万元,占本级支出的48.78%,同比增加265.95元,增长4.2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正常增资。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970.13万元,占本级支出的14.82%,同比增加510.65万元,增长34.99%,增长的原因主要是新增了钦城贵城开办费、数字档案室运行维护费、融媒体项目运行维护费等项目经费。

检察监督1351.06万元,占本级支出的10.16%,同比增加66.06万元,增长5.14%,增长的原因新增了三员专项工作经费等项目。

其他检察支出640万元,占本级支出的4.81%,同比减少165万元,下降20.5%,下降的原因是减少了公益诉讼实验室设备购置经费和车辆购置费等。

行政单位离退休348.13万元,占本级支出的2.62%,同比减少2.7万元,下降0.77%,下降的原因是人员减少所导致的经费减少。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22.08万元,占本级支出的6.94%,同比增加127.18万元,增长16%,增长的原因是人员增加正常增资。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61.04万元,占本级支出的3.47%,同比增加63.59万元,增长16%,增长的原因是人员增加正常增资。

行政单位医疗支出426.46万元,占本级支出的3.21%,同比增加78.69万元,增长22.63%,增长的原因是人员增加正常增资。

住房公积金691.56万元,占本级支出的5.2%,同比增加95.38万元,增长16%,增长的原因是人员增加正常增资。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8771.26万元

基本支出8771.26万元,占本级预算的65.97%,同比增加625.49万元,增长7.68%,增长的原因是人员增加正常增资。其中:

人员类项目支出预算7331.72万元,占本项支出83.59%,同比增加596.5万元,增长8.86%。其中:工资福利支出预算6720.0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6.61%,同比增加559.34万元,增长9.0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611.7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6.97%,同比增加37.16万元,增长6.47%

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439.5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6.41%,同比增加28.99万元,增长2.06%

项目支出预算4524.35万元

项目支出4524.35万元,占本级预算34.03%,同比增加414.31万元,增长10.0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新增了钦城贵城开办费等项目经费。

()自治区检察官学院1415.53万元

自治区检察官学院支出1415.53元,占全部总支出的7.49%。其中,基本支出296.38万元,占本级支出的20.94%。项目支出1119.15万元,占本级支出的79.06%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六类,其中:

事业运行(检察)科目222.86万元,占本级支出的15.74%,同比增加33.14万元,增长17.46%,增长的原因是新调入人员1名,以及人员经费的正常增长。 

事业单位离退休3.08万元,占本级支出的0.22%,同比增加0.99万元,增长47.36%,增长的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5.97万元,占本级支出的1.83%,同比增加4.95万元,增长23.54%,增长的原因是在职人员的增加以及人员经费的正常增长。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2.98万元,占本级支出的0.92%,同比增加2.47万元,增长23.5%,增长的原因是在职人员的增加以及人员经费的正常增长。

事业单位医疗12.01万元,占本级支出的0.85%,同比增加2.82万元,增长30.68%,增长的原因是在职人员的增加以及人员经费的正常增长。

住房公积金19.48万元,占本级支出的1.38%,同比增加3.72万元,增长23.6%,增长的原因是在职人员的增加以及人员经费的正常增长。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296.38万元,占本级预算的20.94%,同比增加48.09万元,增长19.37%,增长的原因是人员增加正常增资。其中:

人员类项目支出预算247.78万元,占本项支出83.6%,同比增加48.12万元,增长24.10%。其中: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36.7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9.87%,同比增加45.46万元,增长23.7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1.0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3.74%,同比增加2.66万元,增长31.63%

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48.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6.4%,同比减少0.03万元,下降0.06%

项目支出1119.15万元,占本级预算79.06%,同比减少30.85万元,下降2.68%,下降的原因是按财政厅要求压减三公两费。

()自治区检察院机关服务中心385.42万元

自治区检察院机关服务中心支出385.42万元,占全部总支出的2.04%。其中,基本支出190.42万元,占本级支出的49.41%。项目支出195万元,占本级支出的50.59%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7类,其中: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95万元,占本级支出的50.59%,与上年持平。

机关服务(检察)科目134.6万元,占本项支出的34.92%,同比减少1.36万元,下降1%,下降的原因是按财政厅的要求压减三公两费。

行政单位离退休7.97万元,占本项支出的2.07%,与上年持平。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7.64万元,占本项支出的4.58%,同比增加3.14万元,增长21.66%,增长的原因是人员正常增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相应增加。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8.82万元,占本项支出的2.29%,同比增加1.57万元,增长21.66%,增长的原因是人员正常增资,职业年金缴费相应增加。

行政单位医疗8.16万元,占本项支出的2.12%,同比增加1.82万元,增长28.71%,增长的原因是人员正常增资,行政单位医疗相应增加。

住房公积金13.23万元,占本项支出的3.43%,同比增加2.36万元,增长21.71%,增长的原因是人员正常增资,住房公积金相应增加。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190.4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9.41%,同比增加7.53万元,增长4.1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正常增资。其中:

人员类项目支出预算151.43万元,占本项支出79.52%,同比增加7.82万元,增长5.45%。其中: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38.9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2.97%,同比增加6.84万元,增长5.1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2.4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6.56%,同比增加0.98万元,增长8.51%

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38.9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20.76%,同比减少0.29万元,下降0.74%

项目支出195万元,占本级预算50.59%,与上年持平。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机关服务专项工作经费195万元

机关后勤事务工作具体包括:①机关本级国有资产的盘点、登记、入库、折旧、报废等工作所需的工作经费30万元。②办案装备、办公设备、办公用品、重大建设项目的政府采购、公开招投标及相关管理工作所需工作经费35万元。③机关饭堂定期消毒、清洁等管理工作的工作经费30万元。④机关大院地下车库车辆管理系统运行维护工作经费20万元。⑤机关各部门送印的文件、资料、案件文书的打字、校对、印刷和装订等工作经费30万元。⑥机关办公用房、职工住房管理、维修及相关工作经费20万元。⑦机关计划生育、爱国卫生和办公条件改善等其他机关服务工作经费30万元。因此,申请将机关服务专项工作经费195万元纳入部门预算保障的范围。

(四)南宁铁路运输检察分院本级1569.07万元

宁铁检察分院本级2021年度支出总预算1569.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44.1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9.29%,同比减少13.40万元,下降1.07%,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退休,实有在职在编人员减少导致人员经费减少;二是根据财政要求压减“三公两费”。项目支出324.9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0.71%,同比减少5.10万元,下降1.5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根据财政要求压减一般性项目支出。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9类,其中:

行政运行(检察)科目940.27万元,占本级支出的59.93%,增加47.10万元,增长5.2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政策性增资。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检察)153万元,占本级支出的9.75%,同比增加14万元,增长10.0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保基层运作类经费开支增加。

检察监督29万元,占本级支出的1.85%,同比减少12万元,下降29.2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保基层运作类经费开支增加,相应业务类经费减少。

其他检察支出56.96万元,占本级支出的3.63%,同比减少93.06万元,下降62.0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保基层运作类经费开支增加,相应业务类经费减少。

行政单位离退休25.82万元,占本级支出的1.65%,同比增加2.56万元,增长11.01%,增长的原因是人员正常退休导致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增加。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4.20万元,占本级支出的8.55%,同比增加7.27万元,增长5.7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政策性增资导致机关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增加,计提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总额增加。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7.10万元,占本级支出的4.28%,同比增加3.64万元,增长5.7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政策性增资导致职业年金缴费基数增加,计提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总额增加。

行政单位医疗62.07万元,占本级支出的3.96%,同比增加6.54万元,增长11.7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政策性增资导致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缴费基数增加,计提行政单位医疗总额增加。

住房公积金100.65万元,占本级支出的6.41%,同比增加5.45万元,增长5.7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政策性增资导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增加,计提住房公积金总额增加。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1244.1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9.29%,同比减少13.40万元,下降1.07%,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退休,实有在职在编人员减少导致人员经费减少;二是根据财政要求压减“三公两费”。其中:

人员类项目支出预算1013.68万元,占本项支出81.48%,同比减少7.20万元,下降0.71%。其中:工资福利支出预算943.2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5.81%,同比减少12.27万元,下降1.30%;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70.4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5.56%,同比增加5.07万元,增长7.19%

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30.4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8.52%,,同比减少6.20万元,下降2.69%

项目支出324.9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0.71%,同比减少5.10万元,下降1.5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根据财政要求压减一般性项目支出。

()南宁铁路运输检察院1175.72万元

2021年度南宁铁路运输检察院支出总预算1175.72万元,同比增加19.41万元,增长1.68%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9类,其中:

行政运行科目703.78万元,占本级支出的59.86%,同比增加51.56万元,增长7.9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聘用书记员工资由其他检察支出调整到行政运行。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9万元,占本级支出的4.17%,同比减少3万元,下降5.7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调减了计算机网络维护费用。

检察监督62万元,占本级支出的5.27%,同比减少10万元,下降13.8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适应新时代“四大检察”发展需求,整合了检察监督项目,项目经费重点向其他检察支出综合费用倾斜。

其他检察支出86.04万元,占本级支出的7.32%,同比减少51.6万元,下降37.4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聘用书记员工资由其他检察支出调整到行政运行。

住房公积金72.5万元,占本级支出的6.17%,同比增加8.15万元,增长12.6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工资基数的增加。

行政单位医疗44.71万元,占本级支出的3.80%,同比增加7.18万元,增长19.1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工资基数的增加。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6.67万元,占本级支出的8.22%,同比增加10.88万元,增长12.6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工资基数的增加。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8.33万元,占本级支出的4.11%,同比增加5.43万元,增长12.6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工资基数的增加。

行政单位离退休12.69万元,占本级支出的1.08%,同比增加0.81万元,增长6.8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新增退休人员。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920.0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8.25%。同比增加25.35万元,增长2.83%。其中:

人员类项目支出预算743.8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0.85%,同比增加26.96万元,增长3.76%。其中:工资福利支出预算699.8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5.84%,同比增加22.69万元,增长3.1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44.0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4.78%,同比增加4.27万元,增长10.74%。增加的原因为在职人员的正常调资。

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支出预算176.1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9.15%,同比减少1.61万元,增长0.09%

项目支出255.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1.75%,同比减少5.94万元,减少2.2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部门预算编制要求压减基数。

()柳州铁路运输检察院1045.41万元

2021年度柳州铁路运输检察院支出总预算1045.41万元,同比增加68.19万元,增长6.98%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10 类,其中:

行政运行(检察)科目608.6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8.22%,同比增加87.45万元,增长16.7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正常增资;聘用制书记员专项经费由其他检察支出科目调整至行政运行科目。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检察) 4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5%,同比增加7万元,增长17.5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由于电费和维护费的增加调高了物业管理费项目预算。

检察监督6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6%,同比减少32万元,下降31.6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整合了检察监督项目,合理优化资金配置。

其他检察支出47.0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5%,同比减少43.29万元,下降47.94%,减少原因:聘用制书记员专项经费由其他检察支出科目调整至行政运行科目;整合了其他检察支出项目,合理优化资金配置。

住房公积金58.9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64%,同比增加8.81万元,增长17.5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正常增资。

行政单位医疗48.2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61%,同比增加7.37万元,增加18.04 %,增加的主要原因同上。

公务员医疗补助29.2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79%,同比增加15.16万元,增长107.9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检察官套改后,人员工资大幅增长,故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随工资水平相应增加。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8.5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51%,同比增加11.75万元,增长17.5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正常增资。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9.2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76%,同比增加5.87万元,增长17.57%,增加的主要原因同上。

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9.5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87%,同比增加0.07万元,增长0.36%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823.83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8.80%,同比增加77.91万元,增长10.44%。其中:

人员类项目支出预算716.7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7%,同比增加80.70万元,增长12.69%。其中:工资福利支出预算692.20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4.02%,同比增加77.03万元,增长12.5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24.5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2.98%,同比增加3.67万元,增长17.58%。增加的原因为2020年检察院专项编制干警人数增长,工资福利支出预算及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相应增加。

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支出预算107.0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3%,同比减少2.79万元,下降2.54%

项目支出预算221.5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1.2%,同比减少9.72万元,下降4.2%,减少的的主要原因为:按自治区财政厅要求压减部分项目经费。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入预算说明

2021年度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总预算为18886.76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同比增加1133.67 万元,增长6.39%。增长的原因一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随之增加。二是得到财政厅的大力支持,获得钦城贵城开办费等项目经费。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说明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预算为18886.76万元,同比增加1133.67万元,增长6.39%增长的原因是新增了钦城贵城开办费等项目经费。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分为四类,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14969.68万元,同比增加640.75万元,增长4.47%,增长的原因一是人员经费正常增长;二是得到财政厅的大力支持,获得钦城贵城开办费等项目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29.9万元,同比增加249.47万元,增长12%,增长的原因是人员经费正常增长;

3.卫生健康支出630.84万元,同比增加119.58万元,增长23.4%,增长的原因是人员经费正常增长;

4.住房保障支出956.34万元,同比增加123.87万元,增长14.88%,增长的原因是人员经费正常增长。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共公预算支出18886.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246.06万元,项目支出6640.7万元。具体支出如下:

(一)行政运行支出8737.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71.52万元,项目支出766.35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检察院及所属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414.13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办公楼维护费、物业管理费、聘用人员工资经费等支出。

(三)机关服务134.6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保障后勤服务中心的日常运行经费支出。

(四)检察监督1511.06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对办案部门的办案费支出。

(五)事业运行1342.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2.86万元,项目支出1119.1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所属事业单位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人员经费支出、办公费、印刷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六)其他检察支出830.01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其他检察工作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414.15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自治区检察院机关按规定提取的离退休人员定额公用经费的支出。

(八)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3.08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自治区检察院所属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离退休人员定额公用经费的支出。

(九)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75.1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自治区检察院机关及所属机关事业单位干警、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十)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37.55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自治区检察院机关及所属机关事业单位干警、职工的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十一)行政单位医疗589.6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支出。

(十二)事业单位医疗12.01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支出。

(十三)公务员医疗补助29.21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全部为非驻邕单位柳州铁路运输检察院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十四)住房公积金956.34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自治区检察院机关及所属机关事业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246.0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143.38元,公用经费2102.68万元。

(一)人员经费支出10143.38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341.0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02.3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9341.08万元,具体支出如下:

基本工资支出2121.3万元

津贴补贴支出2414.44万元

奖金支出1177.66万元

绩效工资111.65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75.12万元

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37.55万元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591.71万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29.21万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17.3万元

住房公积金支出956.34万元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8.8万元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02.3万元,具体支出如下:

离休费支出152.72万元

退休费支出241.18万元

医疗费补助支出9.92万元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98.48万元

(二)公用经费支出2102.68万元,均为商品和服务支出,具体如下:

办公费支出615.74万元

印刷费支出9.5万元

水费支出9万元

电费支出34万元

邮电费支出99.75万元

差旅费支出35万元

维修(护)费支出31.73万元

会议费支出82万元

培训费支出17.06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30.65万元

劳务费支出35.4万元

工会费经支出159.4万元

福利费支出12.22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02.17万元

其他交通费用支出511.56万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17.5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81.27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48.4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30.65万元,公务用车费支出预算202.17万元。

(二)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81.27万元,比2020年预算346.07万元减少64.8万元,同比降低18.72%。“三公”经费支出总体降低的原因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1年预算48.45万元,同比减少2.55万元,降低5.56%,降低的原因是根据财政部门的要求压减“三公”经费。

2.公务接待费2021年预算30.65万元,同比减少1.61万元,降低5%,降低的原因是根据财政部门的要求压减“三公”经费。

3.公务用车费2021年预算202.17万元,同比减少60.64万元,减少23.07%,减少的原因一是根据财政部门的要求压减“三公”经费,二是2021年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其中:

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预算202.17万元,同比减少10.64万元,降低5%,降低的原因是根据财政部门的要求压减“三公”经费。

②公务用车购置费2021年预算0万元,同比减少50万元,降低100%,降低的原因是2021年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自治区检察院及所属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因此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性经营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5025.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60.17万元,项目支出3165.65万元,同比减少119.48万元,降低2.32%,降低的原因是财政厅按政策要求压减相关经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2487.93万元,同比增加1014.93万元,增长68.9%,增长的原因是新增了数字档案室运行维护费、融媒体项目运行维护费等项目经费。其中集中采购957.13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38.47%,同比减少392.87万元,下降29.1%,下降的原因是采购方式的调整;分散采购1530.8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61.53%,同比增加1407.8万元,增长1144.55%,增加的原因是根据实际的工作需求,安排了分散设备采购的方式。

货物类采购750万元,服务类采购1678.93万元,工程类采购采购59万元。

2021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450万元,同比增加450万元,增长100%;增长的原因是根据实际的工作需求,安排了数字档案室运行维护费、融媒体项目运行维护费等项目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1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产占用相关情况。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2021年安排的绩效目标考核项目支出822.65万元(项目年度绩效目标详见表9-19-2)其中:

1.物业管理费264.93万元,年度绩效目标是确保办公区干净整洁,工作环境安全舒适。

2.聘用制书记员专项经费557.72万元,年度绩效目标是聘用制书记员是从事检察事务性工作的辅助人员,在检察官的指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为:负责检察业务办理过程中的各项记录工作;负责收转、登记案件,校对、印制法律文书;负责录入、复印、保管、整理案件材料,装订案卷、归档;完成检察官、检察官助理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等。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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