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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机关服务中心2022年单位预算公开
时间:2022-03-0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机关服务中心

2022年单位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机关服务中心

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机关服务中心

2022年单位预算公开报表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单位主要职能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机关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机关服务中心)是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业务范围是为自治区检察院机关提供后勤保障服务。主要负责保密印刷车间、机关食堂、借调办案人员住房的管理工作,都属非营利性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机关服务中心是直属自治区检察院的二级预算单位,为财政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内设机构单位。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机关服务中心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此部分的前八条与单位预算公开的8张报表顺序一一对应)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预算说明

2022年度收入总预算465.07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同比增加79.65万元,增长20.67%增长的原因是人员正常增资,各项社会保险缴费相应增加以及保障机关项目增加。

(二)支出总预算说明

2022年度支出总预算465.07万元,同比增加79.65万元,增长20.67%。按其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划分为七类,其中: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2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8.81%,同比增加32万元,增长16.41%,增加原因是机关服务项目经费增加。

机关服务(检察)科目支出196.0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2.15%,同比增加61.45万元,增长45.65%,增加原因是机关服务项目经费增加。

事业单位离退休8.2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77%,同比增加0.27万元,增长3.39%,增长的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45万元,占总支出的2.68%,同比减少5.19万元,下降29.42%,下降的原因是在职在编人员减少。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23万元,占总支出的1.34%,同比减少2.59万元,下降29.36%,下降的原因是在职在编人员减少。

事业单位医疗保险支出5.76万元,占总支出的1.24%,同比减少2.4万元,下降29.41%,下降的原因是在职在编人员减少。

住房公积金支出9.34万元,占总支出的2.01%,同比减少3.89万元,下降29.40%,下降的原因是在职在编人员减少。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总预算465.07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同比增加79.65万元,增长20.67%增长的原因是人员正常增资,各项社会保险缴费相应增加以及保障机关项目增加。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总预算465.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8.0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1.19%,同比增加47.65万元,增长25.02%。增长的原因是人员经费正常增加(含编外长聘人员工资)。项目支出22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8.81%同比增加32万元,增长16.41%。支出增加原因是自2022年起中心食堂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及食堂和保密印刷车间的设备维修、办公耗材以及公务接待、会议用餐统一由中心支付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七类,其中: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27万元,占本级支出的48.81%,同比增加32万元,增长16.41%,增加原因是机关服务项目经费增加。

机关服务(检察)科目支出196.0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2.15%,同比增加61.45万元,增长45.65%,增加原因是机关服务项目经费增加。

事业单位离退休8.2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77%,同比增加0.27万元,增长3.39%,增长的原因是退休人员人员增加。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45万元,占总支出的2.68%,同比减少5.19万元,下降29.42%,下降的原因是在职在编人员退休减少。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23万元,占总支出的1.34%,同比减少2.59万元,下降29.36%,下降的原因是在职在编人员退休减少。

事业单位医疗5.76万元,占总支出的1.24%,同比2.4万元,下降29.41%,下降的原因是在职在编人员退休减少。

住房公积金9.34万元,占总支出的2.01%,同比减少3.89万元,下降29.40%,下降的原因是在职在编人员退休减少。

(二)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238.0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1.19%,同比增加47.65万元,增长25.02%。其中:人员经费预算187.6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8.83%,同比增长36.24万元,增长23.94%。其中: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74.8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3.44%,同比增加35.91万元,增长23.7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12.8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5.38%,同比增加0.33万元,增长2.64%。增长的原因是人员经费的正常增长。

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50.40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21.17%,同比增加11.41万元,增长29.26%。支出增长的原因是人员经费的正常增长。

项目支出预算22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8.81%,同比增加32万元,增长16.41%。支出增加原因是自2022年起中心食堂聘用人员工资和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及食堂和保密印刷车间的设备维修、办公耗材以及公务接待、会议用餐统一由中心自行支付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入预算说明

2022年度单位财政拨款收入总预算465.07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同比增加79.65万元,增长20.67%。增长的原因是增长的原因是人员正常增资,各项社会保险缴费相应增加以及保障机关项目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说明

2022年单位财政拨款支出总预算为465.07万元,同比增加79.65万元,增长20.66%。增长的原因是人员经费正常增加和保障项目的增加。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分为七类,其中: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27万元,占本级支出的48.81%,同比增加32万元,增长16.41%,增加原因是机关服务项目经费增加。

机关服务(检察)科目支出196.0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2.15%,同比增加61.45万元,增长45.65%,增加原因是机关服务项目经费增加。

事业单位离退休8.2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77%,同比增加0.27万元,增长3.39%,增长的原因是退休人员人员增加。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45万元,占总支出的2.68%,同比减少5.19万元,下降29.42%,下降的原因是在职在编人员退休减少。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23万元,占总支出的1.34%,同比减少2.59万元,下降29.36%,下降的原因是在职在编人员退休减少。

事业单位医疗5.76万元,占总支出的1.24%,同比2.4万元,下降29.41%,下降的原因是在职在编人员退休减少。

住房公积金9.34万元,占总支出的2.01%,同比减少3.89万元,下降29.40%,下降的原因是在职在编人员退休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共公预算支出465.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8.07万元,项目支出227万元。具体支出如下:

(一)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27万元,全部用于机关服务中心后勤事务工作具体包括:

1)中心食堂厨房设备及用具3.5万元;设备维修费6万元;保洁及日杂用品6万元;办公用品1.5万元;燃气费4.2万元;清洗维护排烟管道系统2万元;食堂电视收视费0.6万元;定制员工工作服2万元;布草洗涤1万元;四害消杀1万元;其他0.8万元。合计28.60万元。

2)保密印刷车间办公耗材23.96万元;设备维修费1万元;设备定期保养维护费1万元。合计25.96万元。

3)厨师外包劳务费:厨师外包劳务费7.9万元/*12=94万元。

4)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劳务派遣人员工资2.37万元/*12=28.44万元。

5)会议费50万元。根据工作安排,2022年由机关服务中心负责保障的会议共有7个。预计会议费50万元。其中:

全区检察新闻宣传工作会议12万元。

会期2天,参会人数150人。会议开支:400*2*150人=12万元。

全区检察机关检察技术和信息化工作会议8万元。

会期2天(每年召开2次),参会人数100人。会议开支:

400*2*100人=8万元。

全区控申检察工作会议6万元。

会期1天,参会人数150人。会议开支:400*1*150人=6万元。

全区检察理论研究年会6万元。

会期1天,参会人数150人。会议开支:400*1*150人=6万元。

全区检察机关案件管理工作研讨会6万元。

会期1天,参会人数150人。会议开支:400*1*150人=6万元。

全区重罪案件工作推进会6万元。

会期1天,参会人数150人。会议开支:400*1*150人=6万元。

全区检察机关经济金融犯罪检察工作会议6万元。

会期1天,参会人数150人。会议开支:400*1*150人=6万元。

(二)机关服务196.05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保障自治区检察院机关服务中心的日常运行经费。

(三)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8.24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自治区检察院机关服务中心按规定提取的离退休人员定额公用经费。

(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45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自治区检察院机关服务中心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五)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23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自治区检察院机关服务中心职工的职业年金缴费。

(六)行政单位医疗保险支出5.76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七)住房公积金支出9.34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自治区检察院机关服务中心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38.0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7.67元,公用经费50.40万元。

(一)人员经费支出187.67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74.8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82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174.85万元,具体支出如下:

基本工资支出31.50万元;

津贴补贴支出1.73万元;

奖金支出24.22万元(预发绩效);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45万元;

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23万元;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5.76万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0.54万元;

住房公积金支出9.34万元;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83.08万元;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82万元,具体支出如下:

退休费支出8.93万元;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89万元。

(二)公用经费支出50.40万元,均为商品和服务支出,具体如下:

办公费支出30.19万元;

邮电费支出0.86万元;

会议费支出2.44万元;

培训费支出0.84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0.64万元;

工会经费支出1.56万元;

福利费支出2.15万元;

其他交通费用支出7.02万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72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64万元,同口径比2021年增加0.22万元,增长52.38%,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2022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2年预算安排0.64万元,比上年增加0.22万元,增长52.3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经费正常增长。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2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2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2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事业单位相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2年单位预算安排的事业单位相关运行经费465.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8.07万元,项目支出227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0万元、工程类采购0万元、服务类采购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2年无国有资产占用相关情况。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2022年安排的重点项目绩效1个,为机关服务专项工作经费177万元。具体如下:

1)中心食堂厨房设备及用具3.5万元;设备维修费6万元;保洁及日杂用品6万元;办公用品1.5万元;燃气费4.2万元;清洗维护排烟管道系统2万元;食堂电视收视费0.6万元;定制员工工作服2万元;布草洗涤1万元;四害消杀1万元;其他0.8万元。合计28.60万元。

2)保密印刷车间办公耗材23.96万元;设备维修费1万元;设备定期保养维护费1万元。合计25.96万元。

3)厨师外包劳务费:厨师外包劳务费7.9万元/*12=94万元。

4)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劳务派遣人员工资2.37万元/*12=28.44万元。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单位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机关服务中心2022年预算公开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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