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城地区人民检察院
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
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城地区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情况
四、车辆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城地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
二、 年末结转和结余
三、 基本支出
四、 项目支出
五、 三公”经费
六、 机关运行经费
第四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城地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2022年度部门预算自治区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公开表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城地区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对监狱刑罚执行活动,人民法院裁定减刑、假释活动,监狱管理机关批准暂予监外执行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二)对监狱侦查的罪犯又犯罪案件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和出庭支持公诉,对监狱的立案、侦查活动和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三)根据授权对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行使侦查职能。
(四)受理罪犯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控告、举报和申诉。
(五)履行其他依法应当行使的监督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城地区人民检察院机构设置经自治区党委编委批准,下设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4个内设机构,设置派驻钦州监狱检察室、派驻北海监狱检察室2个派出机构。
三、人员构成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城地区人民检察院政法专项编制18名,现有在职人员19人,其中在职在编人员12人,聘用制书记员7人。
四、车辆构成情况
根据自治区公务用车配备和使用管理相关规定,以及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检察院下达给我院1辆应急机要通信用车的指标。2022年,计划购置商务车1辆。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城地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预算说明
2022年收入总预算270.36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同比增加270.36万元,增长100%。我院于2021年1月成立,为新成立单位,无上年数对比。
(二)支出总预算说明
2022年支出总预算270.36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分为四类,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229.66万元,我院为新成立单位,无上年数对比;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76万元,我院为新成立单位,无上年数对比;
3.卫生健康支出8.06万元,我院为新成立单位,无上年数对比;
4.住房保障支出10.88万元,我院为新成立单位,无上年数对比。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收入总预算270.36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我院为新成立单位,无上年数对比。
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总预算270.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1.3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0.79%,项目支出78.9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9.21%,我院为新成立单位,无上年数对比。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9类,其中: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类科目支出14.5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37%;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类科目支出71.9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6.62%;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类科目支出7.2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68%;
其他检察支出类科目支出4.5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68%;
住房公积金类科目支出10.8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02%;
行政单位医疗类科目支出7.6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82%;
行政运行类科目支出146.1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4.06%;
检察监督类科目支出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59%;
公务员医疗补助类科目支出0.4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16%。
(二)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191.39万元
基本支出预算191.3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0.79%。其中:
人员经费预算148.1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7.39%,其中: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43.5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5.0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4.5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2.37%。
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43.2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22.61%。
项目支出预算78.96万元
项目支出预算78.9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9.21%。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入预算说明
2022年度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总预算为270.36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我院为新成立单位,无上年数对比。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说明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预算270.36万元,我院为新成立单位,无上年数对比。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分为四类,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229.66万元,我院为新成立单位,无上年数对比;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76万元,我院为新成立单位,无上年数对比;
3.卫生健康支出8.06万元,我院为新成立单位,无上年数对比;
4.住房保障支出10.88万元,我院为新成立单位,无上年数对比。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0.36元,其中:基本支出191.3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0.79%,人员经费预算148.1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7.39%,其中: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43.5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5.0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4.5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2.37%。
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43.2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22.61%。
项目支出78.9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9.21%。
我院为新成立单位,无上年数对比。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91.3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8.11元,占基本支出的77.39%;公用经费43.2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2.61%。
(一)人员经费支出148.11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3.5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53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143.58万元,具体支出如下:
基本工资支出27.54万元;
津贴补贴支20.79万元;
奖金绩效支出14.53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51万元;
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25万元;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7.62万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0.44万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0.18万元;
住房公积金支出10.88万元;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9.84万元。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53万元,具体支出如下: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53万元。
(二)公用经费支出43.28万元,均为商品和服务支出,具体如下:
办公费支出7.22万元;
印刷费支出1万元;
水费支出2万元;
电费支出8.7万元;
邮电费支出1.91万元;
差旅费支出2万元;
维修(护)费支出3万元;
会议费支出3.02万元;
培训费支出0.73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1.19万元;
工会费经支出1.81万元;
福利费支出1.33万元;
其他交通费用支出6.36万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9.19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19万元,公务用车费支出预算28万元。
(二)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9.1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我院为新成立单位,无上年对比数。
2.公务接待费1.19万元,我院为新成立单位,无上年对比数。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8万元,我院为新成立单位,无上年对比数。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8万元,我院为新成立单位,无上年对比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因此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性经营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270.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8.11元,项目支出78.96万元,我院为新成立单位,无上年对比数。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49.12万元,同比增加49.12元,增长100.00%,增长的原因是我院于2021年成立,是新建单位。其中:货物采购30.0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61.07%;工程采购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0.00%;服务采购19.12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38.93%。
预算中集中采购49.12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100%;分散采购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0%,货物类采购0万元,服务类采购0万元。
2022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0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2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产占用相关情况。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2022年安排的重点项目预算绩效2个,具体如下:
1.物业管理费19.12万元,年度绩效目标是保障我院基本工作的开展,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
2.车辆购置费28万元,年度绩效目标是保障我院顺利开展工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