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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机关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时间:2023-02-1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机关服务中心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及“三公”经费

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机关服务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机关服务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报表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单位主要职能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机关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机关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是为自治区检察院机关提供后勤服务保障工作,属非营利性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机关服务中心是直属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的二级预算单位,为财政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内设机构部门。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机关服务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预算总收入512.97万元。总支出512.97万元,其中:自治区安排的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12.97万元。比上年增加47.90万元,增长10.30%。增加的原因是委托业务服务费增加,以及人员经费的正常增长。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收入总预算512.97万元,同比增加47.90万元,增长10.3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12.97万元,同比增加47.90万元,增长10.30%。

增加的原因是人员经费的正常增长及委托业务服务费增加。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支出总预算512.97万元,同比增加47.90万元,增长10.30%。

增加的原因是人员经费的正常增长及委托业务服务费增加。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512.97万元。总支出512.97万元,其中:自治区安排的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12.97万元。比上年增加47.90万元,增长10.30%。增加的原因是人员经费的正常增长及委托业务服务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12.97万元,同比增加47.90万元,增长10.30%。其中:基本支出290.97万元,项目支出222万元。增加的原因是人员经费的正常增长及委托业务服务费增加。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

1、公共安全支出454.27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15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8.60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13.95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基本支出预算290.9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56.72%。其中:人员经费249.77万元,公用经费41.20万元。同比增加52.90万元,增长22.22%。增加的原因是人员经费的正常增长。

(一)按经济科目划分,共分为3大类。

1、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35.03万元。占基本支出80.77%,同比增加60.18万元,增长34.42%。增加的原因是人员经费的正常增长。

2、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41.20万元,占基本支出14.16%,同比减少9.20万元,下降18.25%。下降的原因是公用经费减少。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4.74万元,占基本支出5.07%,同比增加1.92万元,增长14.98%。增加的原因是人员经费的正常增长。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44万元,同口径比2022年减少0.20万元,下降31.25%,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2023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3年预算安排0.44万元,比上年减少0.20万元,降31.2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压减“三公”经费。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3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今年新增内容)

我单位2023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事业单位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事业单位相关运行经费249.06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物业管理费和运行维护,比上年减少18.30万元,下降6.84%。减少的原因是调减事业单位相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148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0万元、服务类采购14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无国有资产占用相关情况。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机关服务专项工作费项目189万元

1、项目立项依据(含可行性、必要性)

机关服务中心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独立核算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负责机关后勤服务保障工作的正常运转,根据工作需要,因此申请将机关服务专项工作经费189万元纳入2023年部门预算。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自治区检察院对机关服务中心工作任务和职责划分。

项目申报的可行性:在自治区检察院党组的领导下,机关服务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以增强法律监督能力为核心,以专业化建设为方向,强化管理,注重质量,讲求实效,为检察事业发展提供有力后勤服务保障。

项目申报的必要性:根据自治区检察院对机关服务中心工作任务和职责划分。

2、项目内容

一般项目。

主要用于机关后勤服务设备更新维修、保密印刷车间日常维护及运行费用等经费开支。

3、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和事前绩效评估情况

年度绩效目标:服务保障院机关后勤工作顺利开展,提高后勤服务水平,为干警提供高效、优质安全的后勤保障。

4、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5、经费测算过程

机关后勤设备及用具购置经费6万元;维修费6万元;办公用品5万元;维护系统5万元;其他16万元,合计38万元。

保密印刷车间办公耗材2.5万元;设备维修费0.30万元;设备定期保养维护费0.20万元,合计3万元。

委托业务费148万元,主要是委托相关机构对机关后勤服务进行管理的委托服务费。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区直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区直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事业单位运行经费:为保障财政拨款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机关服务中心2023年预算公开报表

详见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机关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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