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机关服务中心
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机关服务中心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机关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机关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2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机关服务中心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机关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机关服务中心)是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业务范围是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机关提供后勤保障服务。主要负责保密印刷车间、机关食堂、借调办案人员住房的管理工作,都属非营利性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机关服务中心是直属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的二级预算单位,为财政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内设机构部门。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机关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没有数据的表格要零报告,列出空表并在表格下方说明“XX(厅、局、办)没有XX收入,也没有XX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详见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机关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机关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2年度总收入506.2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06.20万元, 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325.11万元,增长179.54%。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06.2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325.11万元,增长179.54%,主要原因是增加机关后勤服务保障项目经费,以及人员增加人员经费的正常增长。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无增减变化。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无增减变化。
4.事业收入0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无增减变化。
5.经营收入0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无增减变化。
6.其他收入0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无增减变化。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无增减变化。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无增减变化。
(二)本部门2022年度总支出506.20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506.20万元, 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325.11万元,增长179.54%。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公共安全支出442.75万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人员经费开支,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101.72万元,增长69.23%,主要原因人员增加人员经费的正常增长。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56万元:主要用于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职业年金缴费支出以及离退休人员经费,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14.86万元,增长65.4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的正常增长,以及人员社保缴费基数调增。
3.卫生健康支出11.64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缴费支出,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11.46万元,增长6366.6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的正常增长,以及人员社保缴费基数调增。
4.住房保障支出14.25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2.95万元,增长26.1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的正常增长,以及人员社保缴费基数调增。
5.结余分配0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无增减变化。
6.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无增减变化。
二、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机关服务中心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6.20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325.11万元,增长179.54%。其中:基本支出312.09万元,项目支出194.11万元。
机关服务中心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65.07万元,支出决算为506.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84%。
(一)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为423.05万元,支出决算为442.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65%。与预算差异的原因是增加机关后勤服务保障项目经费,以及人员增加人员经费的正常增长。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26.92万元,支出决算为37.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9.52%。与预算差异的原因是人员社保缴费基数调增。主要用于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职业年金缴费支出以及离退休人员经费。
(三)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为5.76万元,支出决算为11.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2.08%。与预算差异的原因是2021人员医疗保险由院机关统一缴纳,2022年移交至机关服务中心自行缴纳, 以及人员医保缴费基数调增。主要用于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9.34万元,支出决算为14.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2.57%。与预算差异的原因是人员增加经费正常增长,以及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调增。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06.20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260.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8.87%。与预算的差异是因为人员增加人员经费的正常增长。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8.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59%。与预算的差异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公用经费开支。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88%。与预算的差异是退休人员增加经费正常增长。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机关服务中心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无增减变化增加。
机关服务中心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机关服务中心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机关服务中心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部的统一部署,2022年度部门决算“三公”经费支出统计口径(附表9同)调整为财政拨款(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请各单位按此口径进行预决算、上下年数据的对比。
2022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08万元,完成预算的12.50%,比上年增加0.08万元,主要原因是内部承办公务接待。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8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较本年度预算及上年决算数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0 万元。较本年度预算及上年决算数无增减变化。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08万元,完成预算的12.5%, 比上年增加0.08万元,原因是内部承办公务接待。国内公务接待1次,接待人次6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60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1.80万元,降低23.41%,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1.20万元,降低22.49%。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公用经费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7.9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3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9.63万元,(口径参见部门决算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中政府采购相关数据)。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8.3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8.7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2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94.11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按照自评全覆盖要求,自评覆盖面原则上应达100%)。
组织对“机关服务专项工作费”等2个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4.1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基本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在评价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偏差查找原因,为下一步工作夯实基础。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经我部门对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自评,1个项目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50 %;1 个项目评为二等,占项目总数比例50 %。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绩效目标设立不够细化、量化;二是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不够全面,绩效自评报告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规范绩效目标编制,科学选定绩效指标,合理确定指标标准;二是切实开展绩效评价自评工作,在充分分析的基础上对资金的运用、制度的落实加以评判、分析、研究,通过对资金项目的跟踪与论证,客观的发现项目中存在的问题,并采取有效的措施和方法进行提升和优化,进一步的发挥绩效的作用。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至少选择一个重点项目做具体说明):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机关服务专项工作费项目自评得分为98.22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88.12万元,执行数为188.1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项目成本(预算)控制情况。主要用于日常工作正常运行的费用,所有资金使用严格按照有关财务制度执行;二是项目成本(预算)节约情况。项目支出过程中均按照厉行节约原则完成。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绩效目标设立不够细化、量化;二是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不够全面,绩效自评报告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规范绩效目标编制,科学选定绩效指标,合理确定指标标准;二是切实开展绩效评价自评工作,在充分分析的基础上对资金的运用、制度的落实加以评判、分析、研究,通过对资金项目的跟踪与论证,客观的发现项目中存在的问题,并采取有效的措施和方法进行提升和优化,进一步的发挥绩效的作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机关服务中心2022年
决算公开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