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机关服务中心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机关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机关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机关服务中心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机关服务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业务范围是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机关提供后勤保障服务。主要负责保密印刷车间、机关食堂、借调办案人员住房的管理工作,都属非营利性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机关服务中心无内设机构部门。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机关服务中心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机关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机关服务中心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3年度总收入533.6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33.66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7.46万元,增长5.42%。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33.66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7.46万元,增长5.42%,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正常增长以及机关后勤服务保障项目经费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无增减变化。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无增减变化。
4.事业收入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无增减变化。
5.经营收入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无增减变化。
6.其他收入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无增减变化。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无增减变化。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无增减变化。
(二)本部门2023年度总支出533.6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533.66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7.46万元,增长5.42%。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公共安全支出(类)465.6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服务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2.91万元,增长5.17%,主要原因人员增加人员经费的正常增长以及机关后勤服务保障项目经费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42.58万元:主要用于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职业年金缴费支出以及离退休人员经费,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5.02万元,增长13.3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的正常增长,以及人员社保缴费基数调增。
3.卫生健康支出(类)10.17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缴费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47万元,下降12.63%,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医疗保险缴费资金缺口未再进行追加,从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中弥补。
4.住房保障支出(类)15.25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万元,增长7.0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的正常增长,以及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调增。
5.结余分配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无增减变化。
6.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无增减变化。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机关服务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533.66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7.46万元,增长5.42%。其中:基本支出314.80万元,项目支出218.86万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机关服务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12.97万元,支出决算为533.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03%。
(一)公共安全支出(类)年初预算为454.27万元,支出决算为465.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51%。预决算差异的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的正常增长以及机关后勤服务保障项目经费增加,主要用于机关服务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36.15万元,
支出决算为42.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79%。预决算差异的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的正常增长,以及人员社保缴费基数调增,主要用于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职业年金缴费支出以及离退休人员经费。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8.60万元,支出决算为10.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26%。预决算差异的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的正常增长,以及人员医保缴费基数调增,主要用于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3.95万元,支出决
算为15.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32%。预决算差异的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的正常增长,以及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调增,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14.80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261.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15%,预决算差异的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的正常增长。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4.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05%。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公用经费开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8.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8.43%,预决算差异的原因是退休人员经费标准提高。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机关服务中心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较2022年度无增减变化。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机关服务中心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较2022年度无增减变化。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机关服务中心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较2022年度无增减变化。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机关服务中心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较2022年度无增减变化。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减少0.08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较2022年度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较2022年度无增减变化。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减少0.08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公务接待费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63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年初预算数减少6.57万元,降低15.95%,比上年决算数减少3.97元,降低10.28 %。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公用经费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9.6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0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9.59万元,(口径参见部门决算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中政府采购相关数据)。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0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7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额100 %;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2023年度部门预算数512.97万元,执行数533.66万元,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一等。从自评情况来看,机关后勤服务保障水平增强,干警满意度稳步提高,完成预期绩效目标。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我部门2023年度项目3个,项目支出总额218.86万元。其中,本级项目3个,本级项目支出218.86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0个,对下转移支付0万元。项目中,敏感涉密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
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3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218.86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10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100%;0个项目评为二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0个项目评为三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 %;0个项目评为四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 %。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绩效目标设立不够细化、量化;二是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不够全面,绩效自评报告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规范绩效目标编制,科学选定绩效指标,合理设立指标标准;二是合理开展绩效评价自评工作,在充分分析的基础上对资金的运用、制度的落实加以评判、分析、研究,通过对资金项目的跟踪与论证,客观的发现项目中存在的问题,并采取有效的措施和方法进行提升和优化,进一步的发挥绩效自评作用。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机关服务专项工作费项目自评得分为98.94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89万元,执行数为188.13万元,完成预算的99.5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年初所设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可持续发展指标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等均达到预期目标。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绩效目标设立不够细化、量化;二是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不够全面,绩效自评报告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规范绩效目标编制,科学选定绩效指标,合理设立指标标准;二是合理开展绩效评价自评工作,在充分分析的基础上对资金的运用、制度的落实加以评判、分析、研究,通过对资金项目的跟踪与论证,客观的发现项目中存在的问题,并采取有效的措施和方法进行提升和优化,进一步的发挥绩效自评作用。
3.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组织对“机关服务专项工作费”等1个重点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评价结果为一等,涉及资金188.13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本单位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规范支出行为,科学确立预算绩效管理目标,健全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强化绩效评价与结果应用,提高管理实效性。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