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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机关服务中心2025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26-09-11  作者:  新闻来源: 大号字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机关服务中心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机关服务中心2025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机关服务中心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5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5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机关服务中心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广西壮族自治人民检察院机关服务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业务范围是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机关提供后勤保障服务。主要负责保密印刷车间、机关食堂、借调办案人员住房的管理工作,都属非营利性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人民检察院机关服务中心无内设机构部门。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机关服务中心

2025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机关服务中心202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机关服务中心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5年度总收入614.9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14.95万元2024年度决算数增加54.84万元,增长9.79%。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14.95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2024年度决算数增加54.84万元,增长9.79%,主要原因一是在编人员及退休人员数量增加,相应人员经费正常增长;二是劳务派遣相关人员由自治区检察院本级调整至机关服务中心管理,劳务派遣项目经费随之在部门内部调剂增加;三是机关后勤运行保障项目经费有所增加;四是按照年度工作计划,本年度部分培训费项目由机关服务中心组织实施,经费同步划转,未突破部门培训费总体核定规模。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2024年度决算数无增减变化。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2024年度决算数无增减变化。

4.事业收入0万元。2024年度决算数无增减变化。

5.经营收入0万元。2024年度决算数无增减变化。

6.其他收入0万元。2024年度决算数无增减变化。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万元。2024年度决算数无增减变化。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2024年度决算数无增减变化。

(二)本部门2025年度总支出614.9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614.95万元, 较2024年度决算数增加54.84万元,增长9.79%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公共安全支出(类)523.1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服务支出,2024年度决算数增加45.46万元,增长9.52%,主要原因一是在编人员及退休人员数量增加,相应人员经费正常增长;二是劳务派遣相关人员由自治区检察院本级调整至机关服务中心管理,劳务派遣项目经费随之在部门内部调剂增加;三是机关后勤运行保障项目经费有所增加;四是按照年度工作计划,本年度部分培训费项目由机关服务中心组织实施,经费同步划转,未突破部门培训费总体核定规模。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53.67万元:主要用于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职业年金缴费支出以及离退休人员经费,2024年度决算数增加2.52万元,增长4.9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在编人员数量增加,人员社保缴费规模相应增长,同时年度社保缴费基数统一调整上浮,导致社会保障类支出较上年有所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类)17.92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缴费支出,2024年度决算数增加3.63万元,增长25.4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在编人员数量增加,人员医保缴费规模相应增长,同时年度医保缴费基数统一调整上浮,导致社会保障类支出较上年有所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类)20.27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2024年度决算数增加3.24万元,增长19.03%,主要原因在编人员增加经费正常增长,以及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调

5.结余分配0万元,较2024年度决算数无增减变化。

6.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4年度决算数无增减变化。

二、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人民检察院机关服务中心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4.95万元,2024年度决算数增加54.84万元,增长9.79%其中:基本支出402.83万元,项目支出212.12万元。

广西壮族自治人民检察院机关服务中心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76.64万元,支出决算为614.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64%。

(一)公共安全支出(类)年初预算为503.49万元,支出决算为523.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89%预决算产生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在编在岗人员、退休人员有所增加,人员经费随之正常增长,导致实际支出略高于年初预算,主要用于单位新增人员工资等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45.59万元,

支出决算为53.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72%预决算差异的原因是本年度在编人员数量增加,社保缴费人数有所增多,且年度社保缴费基数统一上调,人员经费刚性正常增长,导致实际支出超出年初预算,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及离退休人员相关经费支出。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0.51万元,支出决算为17.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0.50%预决算差异的原因是是本年度在编人员增加,缴费人数增多,同时年度医保缴费基数统一上调,人员医保经费刚性增长,导致实际支出超出年初预算,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7.05万元,支出决

算为20.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89%预决算差异的原因是本年度在编人员数量增加,缴费人数有所增长,且年度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统一上调,经费刚性正常增长,导致实际支出超出年初预算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三、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02.83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345.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78%,预决算差异的原因是本年度在编人员数量增加,人员工资福利经费刚性正常增长,导致实际支出超出年初预算。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0.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04%。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工作要求,坚持厉行勤俭节约,从严从紧压减一般性公用经费开支,严控非刚性、非重点支出及“三公”经费支出,精打细算统筹各项经费使用,全年实际支出略低于年初预算。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0.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92%,预决算差异的原因是本类支出为据实结算项目,年初预算按定额标准情况编制,年度内根据实际人员情况、补助审核结果据实列支,部分补助事项未发生或实际发生金额低于年初预估数,因此实际支出略低于年初预算。

资本性支出6.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38%,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过紧日子”工作要求,坚持厉行节约、严控非刚性非重点支出,从严压减专用设备购置计划,暂缓实施部分设备购置项目,导致本年度实际支出较年初预算大幅减少。

四、2025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人民检察院机关服务中心2025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2024年度无增减变化。

广西壮族自治人民检察院机关服务中心2025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2024年度无增减变化。

五、2025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人民检察院机关服务中心2025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2024年度无增减变化。

广西壮族自治人民检察院机关服务中心2025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2024年度无增减变化。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2024年度无增减变化。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2024年度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2024年度无增减变化。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2024年度无增减变化。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5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29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年初预算数减少6.8万元,降低15.42%,比上年决算数减少2.74万元,降低6.85 %。主要原因是:一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勤俭节约,从严控制各类公用经费开支,压减非必要办公支出;二是虽存在在编人员增加的情况,但通过优化支出结构、严控经费使用,实现机关运行经费较预算及上年有所下降。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4.2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8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9.45万元,(口径参见部门决算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中政府采购相关数据)。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3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0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5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预算数576.64万元,执行数614.95万元,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一等。从自评情况来看,本年度,我部门严格落实预算绩效管理各项工作要求,健全预算编制、执行、监管及绩效全过程管理机制,规范经费使用流程,强化资金统筹管控,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全年紧紧围绕机关后勤保障、日常运转服务、人员待遇保障、培训保障及资产运维等核心工作开展支出,顺利完成年度各项工作任务及既定绩效目标。通过规范高效的经费保障,机关日常运行更加有序规范,后勤服务保障质效持续提升,办公履职环境不断优化,干警履职保障力度持续增强,服务满意度稳步提升,整体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良好,圆满完成年度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我部门2025年度项目4个,项目支出总额212.12万元。其中,本级项目4个,本级项目支出212.12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0个,对下转移支付0万元。

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3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211.46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75%,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99.69%;1个项目评为二等,涉及资金0.66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25%,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31%;0个项目评为三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0个项目评为四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部分项目绩效目标设置不够细化量化,指标针对性、可考核性有待加强。二是绩效自评工作深度不足,整体支出绩效分析不够全面系统,自评报告质量和精细化水平仍有提升空间。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严把绩效目标编制关口,科学合理设定各项绩效指标,细化量化指标标准,提升绩效目标的科学性、精准性和可操作性。二是常态化、规范化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全面梳理资金使用、制度执行、项目实施全过程情况,深入开展数据分析与成效研判,客观查摆项目实施短板,精准制定整改提升措施,充分发挥绩效评价导向作用,持续提升财政项目资金使用效益。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机关后勤运行保障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97.97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76万元,执行数为176.4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从项目实施成效来看,本年度项目各项绩效目标落实到位,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可持续发展指标及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均顺利完成,全面达到年度预期绩效目标,有效保障了机关日常运转及后勤服务保障工作有序开展,资金使用效益良好。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个别绩效目标设置不够细化、量化,指标精准度有待提升;二是绩效自评分析深度不足,整体自评工作系统性、全面性有待加强,自评报告质量仍可进一步优化。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严格规范绩效目标编制工作,科学选取、细化量化绩效指标,提升指标设置的针对性、合理性与可考核性。二是持续完善绩效自评工作机制,全面、系统开展项目资金使用、制度落实及项目实施成效分析研判,常态化跟踪项目执行情况,精准查摆问题、落实整改提升,充分发挥绩效评价激励约束导向作用,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精细化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3.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组织对“机关后勤运行保障经费”项目作为重点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评价结果为一等,涉及资金176.4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实施全过程严格遵守财务管理制度及各项财经纪律,规范资金审批、使用及核算流程。同时,我部门持续健全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科学合理设定年度绩效目标,完善绩效评价指标架构,强化绩效运行监控与评价结果运用。通过常态化、规范化的绩效管理举措,有效提升了预算资金配置科学性和使用规范性,切实增强了机关后勤保障项目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与预算管理工作质效。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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