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察网10月28日讯(通讯员覃菊)10月24日下午,大化县检察院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会议主要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精神,总结大化县检察院教育实践活动开展的情况。县委第四督导组副组长蓝碧江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会上,黄天强检察长代表大化县检察院党组,对该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行了全面总结。按照上级检察机关和县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该院从今年2月以来,在县委第四督导组的指导帮助下,牢牢把握“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和为民务实清廉的主题,聚焦“四风”和执法办案中突出问题,紧密结合检察机关和检察队伍的实际,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扎扎实实地开展活动。不折不扣地完成了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三个环节的工作任务,达到了“受教育、转作风、促团结、强组织、解难题、提士气”的目标。
黄天强检察长强调,教育实践活动虽然有期限,但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是永恒的课题,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要把群众路线精神落实到检察工作的各个方面,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检察机关作风的变化。一是要切实抓好学习教育,加强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教育,坚定理想信念,增强为民意识;二是要坚决带头执行好上级部门的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努力转作风、改作风;三是要认真抓好文风、会风建设;四是要坚持把群众路线的思想贯彻到执法办案中,提高社会各界和群众满意度。五是要建立贯彻八项规定的长效机制。
县委第四督导组副组长蓝碧江同志对大化县检察院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给予充分肯定,认为该院在开展活动中较好地贯彻了中央、市委和县委的要求,圆满完成了各个环节的任务,具有以下三个特点:一是领导重视,以身作则,活动开展得扎实深入;二是突出特色,措施得力,特定动作和自选动作相结合;三是严格要求,程序规范,教育实践活动成效明显。同时,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作风建设不够稳固,制度整改还没有落到实处,联系服务群众机制不畅、能力不强等等。蓝副组长就进一步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将贯彻群众路线深入开展下去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在“整改”上见真章,巩固拓展实践活动成果。要按照整改方案明确的整改目标、时间节点,对整改任务进行具体细化,一项一项抓落实,一件一件抓改进。二是在“严管”上下力度,切实抓好新形势下的党建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坚持从严监督,从严执纪,严格责任追究,切实把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抓紧抓实,抓出成效。三是在“为民”上用功夫,自觉践行群众路线。要始终站在群众的立场,沉下身子,贴近群众,走进一线,真心听取基层和群众的意见,真心解决实际问题。
会上,全体干警还对该院领导班子及成员进行了民主评议。
(作者单位:大化县检察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