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察网11月3日讯(通讯员代斌)10月27日下午,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检察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召开,会议深入贯彻落实兴宁区委、南宁市人民检察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系列总结大会精神,对该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行回顾总结,对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落实从严治党要求进行部署。该院检察长王运华主持会议并进行总结。
在教育实践活动中,该院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在树立宗旨意识、端正执法理念、改进执法作风、提高执法公信力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教育实践活动积累了宝贵经验,为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该院党的建设提供了有益借鉴。一是必须不断强化理论武装,优化思想先导,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二是必须牢固树立正确的群众观,把群众满意作为最高标准,牢牢把握执法为民根本宗旨。三是必须坚持问题向导,聚焦“四风”问题,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四是必须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确保教育实践活动高标准、高质量。五是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该院干警践行公正执法、执法为民的长效机制。
会议强调,不能把集中的教育活动告一段落作为终点,要认清“四风”的严重性、危害性和顽固性、反复性,锲而不舍、驰而不息的抓下去。全体党员干部要深入贯彻习总书记的要求,增强自我警醒,杜绝“闯关”思想,不要觉得教育实践活动就是一阵风,只要硬着头皮“顶过这一阵”就万事大吉,而是要持续深入地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反对“四风”毫不动摇、持之以恒;要按照习总书记要求发扬“钉钉子”精神,一锤一锤接着敲,直到把钉子钉实钉牢。
(作者单位: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检察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