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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秀峰检察院“立体化机制”构筑证人出庭“安全关”
时间:2015-11-09  作者:朱程路  新闻来源:广西检察网  【字号: | |

  广西检察网119日讯(通讯员 朱程路)“在检察官刚来找我需要我出庭的时候,我还是挺担心的,但是后来检察院的一系列措施让我感觉受到了重重保护,我这次出庭作证也更加放心、安心,把我全部知道的在庭上勇敢说出来。”近日,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个故意伤害案中,该案关键证人王某在检察院司法警察的保护下提供了证言,其在庭后对检察官说道。 

  据悉,证人出庭难一直成为庭审中查明案情的一大阻碍,而直接导致证人不愿意出庭的最关键的原因是证人的人身安全问题。因此,该院通过结合法律规定和办案实践对证人出庭安全问题设计了一系列立体化的保护机制。首先,该院对证人采取司法警察全程保护的方式保障其出庭作证期间的人身安全。该院要求案件庭审前办案人员要充分保护证人的个人姓名、住址、联系方式等关键信息,在证人出庭的时候,该院公诉部门要把出庭证人的名单交由司法警察部门,由司法警察部门负责护送证人出庭,保护证人出庭期间的安全。其次,该院还根据证人的要求和现实情况,在证人出庭时与法院商量采取不表露面貌的出庭方式,证人在被充分保护的情况下接受控辩双方的质问,防止庭审后证人被当事人或者其家属报复。再则,该院联合法院在证人出庭的案件公开的起诉书、判决书上对关键证人的姓名进行代号或者隐去,从而保证案件文书公开后,证人的信息不被公开,保护证人的人身安全。 

  “证人出庭问题之前一直困扰着我院指控犯罪的证据证明力,我院通过对证人从庭前、庭审时、庭审后设计这一系列的保护举措,联合公安机关、审判机关完善证人安全的保护立体化保护体系,让证人对于出庭作证真正放心、安心,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该院刘副检察长说道。 

  (作者单位: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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