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察网3月12日讯(通讯员韦琳 陈锐金)近日,梧州市政府发布公告,2020年西江禁渔期为3月1日到6月30日,为期4个月。3月5日,梧州市万秀区检察院牵头组织了市公安局万秀区分局、市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支队,并邀请市检察院有关领导参加,共同召开检察、公安、农业执法司法衔接工作研讨会,积极引导与禁渔工作相关的部门联合执法,相互支持协作,着力打好梧州“碧水保卫战”,守护梧州水生态。
会上,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及渔政部门就如何打击非法捕捞水产品,保护梧州市市区范围内浔江、桂江渔业生态资源开展动员、部署,并经共同协商,达成《工作框架协议》,为更好地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相衔接、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相衔接机制,建立浔江、桂江流域渔业生态资源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强化对破坏渔业生态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侦办,加大对破坏渔业生态资源案件起诉力度,加强检察机关提起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工作打好基础。
据了解,《框架协议》的签订,是万秀区检察院在公益诉讼工作中发挥主导作用,促使行政执法机关履行渔业监管职能和公安机关打击非法捕捞水产水的犯罪行为的有力举措,也是积极贯彻落实中央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的
决策部署的体现,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实现双赢多赢共赢。(作者单位:梧州市万秀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