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察网3月31日讯(通讯员黄雪媚 成永先 农政朝)3月23日,藤县检察院通过启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依法履行对县辖区内烈士陵园的监管职责。并通过磋商会的方式与相关乡镇政府落实了多方合力共治烈士纪念设施的长效管理工作机制,切实保护英烈权益,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李大爷,你知道和平、平福、宁康三个乡镇的烈士纪念碑在哪里吗?”,“陈先生,请问你知道藤县有多少处烈士纪念设施吗?”藤县检察院干警向路边散步的人员随机问道。藤县和平镇、平福乡、宁康乡的烈士纪念设施于1998年被列为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检察干警在开展英烈保护公益诉讼工作中,对当地多名个体户、公职人员、退休干部、学生等不同层次的人群进行调查,发现甚少人知道本县烈士纪念设施的存在,知晓率不足13%。
“平福乡的烈士纪念碑我知道,我是本地人,那里基本都没人清扫的,有些人在那烧烤,留下的很多竹签、纸屑和空瓶,满地都是杂草、落叶,很苍凉。昨日英雄用生命捍卫了我们,但是现在……唉!”检察干警调查时一位老人话后的一声叹息触动着干警的内心。
3月11日至17日,藤县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依法开展英烈保护专项监督活动,对县辖区内4处烈士纪念设施以及相关重点文物遗址进行走访调查,发现部分烈士纪念设施存在大量落叶和空酒瓶、玻璃碎片等垃圾长期无人清理,杂草丛生或缺失、损坏、碑文字迹掉色的现象;还有个别革命烈士纪念碑上无烈士的姓名和事迹,烈士被成为了无名英雄。检察官不由地睹物伤情,仿佛看到烈士们一双双委屈而失望的眼神,似乎在倾诉、在质问。
“我们要充分利用公益诉讼手段,保护好英雄烈士的荣誉和尊严,英雄烈士绝不能悄然退出人们的视线,绝不能被人们遗忘。”该院副检察长李永要求公益诉讼办案组迅速启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
3月23日,藤县检察院依法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宣告送达了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做好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维护工作;同时做好宣传工作,引领当地群众崇尚英烈和提高保护英烈的法律意识。
“检察院提出三个乡镇烈士纪念设施存在的问题,确实严重影响对英雄烈士悼念和缅怀的庄重性和严肃性,有损英雄烈士的荣誉和尊严。我们应多方合力共治烈士纪念设施,建立长效管理工作机制,切实保护英烈权益。”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莫天豪在磋商会上说道。
“我们镇承诺三月底前彻底清理烈士纪念设施内生活垃圾,同时积极开展宣传工作,将烈士纪念设施纳入今年城乡建设规划,形成烈士纪念设施定期保洁的长效工作机制,做好绿化美化环境,为社会提供良好的瞻仰和教育场所。”和平镇人大主席吴海发承诺。各乡镇政府负责人也纷纷立下军令状。
下一步,藤县检察院将密切跟踪以上烈士纪念设施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确保藤县辖区内烈士纪念设施庄严、肃穆、清净。积极引领当地民众时刻铭记英雄烈士,一如既往地崇尚、学习、捍卫英雄烈士。
(作者单位:藤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