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察网4月17日讯(通讯员谭建亮)近日,兴宁区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有效防止部分乡镇出现废弃口罩管理乱象可能引发的二次污染问题,助力疫情防控工作。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关键时期,戴口罩成为群众自我保护、避免传染的重要途径,口罩用量激增。但该院到辖区各社区、乡镇、居民小区走访时,发现仍有少数乡镇未按照12号文件的要求设置废弃口罩收集桶,也未对废弃口罩的处理提出明确要求,导致废弃口罩随意丢弃现象严重。
该院随即层报上级检察机关,获准立案审查。随后,该院紧急与上述乡镇人民政府进行公益诉讼诉前磋商,要求其进行整改。经过磋商,上述乡镇人民政府均认识到加强废弃口罩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同意加强对废弃口罩的管理,立即在辖区内密集的重点区域设置足够数量的废弃口罩专用垃圾桶,并按照废弃口罩的分类投放要求,积极引导辖区居民规范投放,并安排专人进行管理。
随后,该院派员前往上述乡镇进行回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作者单位:南宁市兴宁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