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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摩庭审 提高初任检察官出庭技巧
时间:2014-11-10  作者:唐林桢 兰香  新闻来源:广西检察网  【字号: | |

  2014年全区第二期初任检察官资格培训班注重学员的业务技能培养,培训第二周就开始组织了系列实训课程。公诉业务的实训课程始于公诉示范庭的观摩、点评。该课程首次尝试了由培训班学员主持与业务处专家点评相结合的方式,提高了学员对课程的兴趣及参与度。

  该实训课程选用一起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案的示范庭庭审录像,将示范庭录像分成宣读起诉书和庭审讯问,法庭举证、质证,公诉发表公诉意见和法庭辩论三部分进行播放。每部分播放完毕,由学员进行讨论,并针对公诉人的表现及优缺点发表意见。在发表意见过程中,无论是任职公诉部门的学员还是其他业务部门的学员都踊跃发表了自己的观点和见解,并对示范庭录像中公诉人存在的不足提出疑问,同时阐述自己面对此类问题时的解决办法。

  吴晓龙副处长在每部分录像播放完毕后都进行了庭审点评,并就自身经验传授培训班学员。他指出,作为一名初任检察官,养成良好的庭审习惯是成为优秀公诉人的必要守则,注意运用谋略技巧来掌握控辩的主动权,展示公诉风采的同时,才能彻底地完成公诉的任务。

  作为初任检察官的学员们表示,通过此次观摩全区优秀公诉庭的录像,不仅从中学习到公诉人优秀的庭审技巧,还在吴晓龙副处长的指导下学习到了公诉人在庭审中应当注意的论辩思维和庭审习惯,受益良多。(唐林桢  兰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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