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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宪法的权威表述
时间:2014-12-04  作者: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字号: | |
  ●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

  ●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依法撤销和纠正违宪违法的规范性文件,禁止地方制发带有立法性质的文件。

  ●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

  ●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加强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国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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