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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山男子打着“民族大业”的旗号骗取钱财被判3年
时间:2015-11-09  作者:莫晴萱  新闻来源:广西检察网  

  广西检察网119日讯(通讯员  莫晴萱)一男子以办理“民族大业”需要交会员费及支付其到国外办理“民族大业”的路费为由,骗取钟某某、李某某人民币共30O00元。近日,该案由钟山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黄某某因诈骗罪被钟山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 

  经审理查明:201410月份,被告人黄某某电话联系钟某某、李某某,虚构其名为王国洋,其干爷爷刘少同有一笔几十亿元的巨款存放于外国银行,待其到国外取回该笔巨款,承诺发给“民族大业”参与人员巨额分红,而后黄某某以办理“民族大业”需支付会员费及支付其到国外办理“民族大业”的路费为由,骗取钟某某人民币15O00元、骗取李某某人民币15O00元。案发后,被告人黄某某已向受害人退回赃款。 

  被告人黄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人民币30000,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构成诈骗罪。鉴于被告人黄某某具有积极退赃及自首的情节,钟山县人民法院依法予以从轻处罚,特判决被告人黄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检察官提醒广大民众,切勿贪图不义之财,否则利令智昏,容易“中招”落入骗子的陷阱,稀里糊涂损失了自己的财物。在日常的生活中,涉及金钱往来,务必谨防诈骗。 

  (作者单位:钟山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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