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察网12月17日讯(通讯员 何家银)横县有一名已婚女士,染上了赌博这种陋习,为了满足赌博欲望和偿还赌债,铤而走险,以相亲为由骗取多名大龄青年钱财。近日,由横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农丽萍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二万元,责令退赔被害人卢某某经济损失二万三千七百五十元、何某五千一百三十元、卢某三万五千元。
被告人农丽萍本是横县莲塘镇一名居民,结婚后不好好工作生活,却染上了赌博这种恶习,欠下了一屁股的债,无力偿还赌债,居然在自己存在合法婚姻的情况下,以相亲为名骗取他人钱财的办法,结果到监狱中反省。
2015年3月3日,被告人农丽萍经人介绍认识被害人卢某某,同日,农丽萍与卢某某去到横县横州镇太阳广场C座“横县金正融珠宝店”处,并以钱不够为由,骗卢某某为其垫付4550元购买一条银白色项链。同月5日、6日,农丽萍又以购买衣服、偿还债务和家人生病为由,多次骗取卢某某现金共计19200元,得来的钱财全部用于赌博和偿还赌债。觉得钱来得太容易了,农丽萍一发不可收拾。2015年3月11日,农丽萍经人介绍又认识被害人何某,后于次日去到何某位于横县云表镇沿江街285号的住宅处,以家人生病住院为由,骗取何某现金5130元。2015年3月18日被横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日被横县公安局监视居住。本以为农丽萍该收手了,却料在2015年3月26日,农丽萍又经人介绍认识被害人卢某,后于同月28日至4月6日间,先后以赎回手机、做生意及家人生病等为由,骗取卢某现金共计35000元。
横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农丽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作者单位:横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