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察网12月18日讯(通讯员 熊欢)街头碰瓷出新招,团伙诈骗层层套。近日,柳南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受理谢某某、鲁某某等十一人涉嫌诈骗罪一案。
2017年10月19日和10月23日,谢某某伙同鲁某某等人预谋分工,事先踩点后,由负有腰部骨折旧伤的鲁某某一组瞄准合适的摩的司机搭乘至踩点路段时,采取在后座暗自用力扭动身体的方法使摩托车失控摔倒。鲁某某佯作摔伤痛苦躺地呻吟,其同伴迅速电联在附近等候的其余一组假称鲁某某亲戚朋友的同伙,胁同摩的司机故意将鲁某某送至小医院拍片,并用显示鲁某某腰部骨折旧伤的拍片结果唬骗当事摩的司机以索要赔偿。最终,该团伙以谎称因有医保需回贵州治疗而要求私了的伎俩,如法炮制,先后二次作案分别骗取被害人覃某某、韦某某17600元和18000元人民币。2017年11月23日,张某某等人采取上述套路,合伙以原本四肢健全的陈某某假摔断腿唬骗私了的方式骗取罗某某赔偿款5000元人民币。
2017年12月11日,经审查,谢某某、鲁某某等十一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涉嫌诈骗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柳南区人民检察院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
(作者单位: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