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主办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投稿平台
院领导介绍
机构设置
检察职能
检察队伍信息
办事服务
案件发布厅
通知公告
预决算公开
基层动态
社会关注
预防信息
检察风采
以案说法
理论研究
书画摄影
检察文苑
当前位置:首页>>阳光检务>>案件发布厅>>基层案讯速递
钦州三男子冒充警察查处卖淫嫖娼罚款获刑
时间:2017-12-27  作者:李亮  新闻来源:广西检察网  

  广西检察网1227日讯(通讯员  李亮)日前,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一起三嫌疑人冒充警察查处卖淫嫖娼行为进行罚款的案件,近日,该案被法院一审以招摇撞骗罪依法判处三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至一年不等。

  2017113日晚,被告人潘某身穿制式警服,并携带对讲机和手铐,陆某手持警棍,黄某则佩戴警察工作证件吊牌,装备齐全的三人决定以冒充警察身份查处卖淫嫖娼行为进行招摇撞骗。主意打定好后,三人便驾驶一辆中华牌小汽车到钦州市钦南区文峰南路钦南区妇幼保健院附近的一间按摩店,其三人进入该店后,被告人黄某在一楼守候,由潘某和陆某二人上到二楼以处理卖淫嫖娼为由将该店内的一名男子和一名女子带到小汽车上,要求男子交“罚款”,否则被拘留,该男子为此交出400元后被放行。被告人陆某接着打电话给按摩店的老板王某要求交1500“罚款”,并约定在钦州市三沿广场附近的农业银行门前交钱。

  第二日凌晨零时许,被告人陆某去到约定地点欲收钱时,被早已蹲守在此等候的公安民警当场抓获。随后,民警在陆某的协助下将被告人潘某、黄某抓获归案。

  检察官提醒,犯罪分子冒充警察行骗往往喜欢挑他们认为会存在灰色地带的营业性歌舞厅、按摩店、聚众赌博场所等地方下手,因为一旦出现不光彩的事情,犯罪分子就会断定对方不敢轻易报警。其实,他们的作案手段并不高明,虽然犯罪嫌疑人在作案时身着假警服,佩戴假证件,容易使人迷惑,但只要大家提高警惕,多了解一些基本的法律常识和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的程序,在受到此类行骗时向当地派出所核实查证,依然可以防止上当受骗。

  (作者单位: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检察院)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凤翔路3号   联系我们:gxjcw612@163.com
广西检察网备案/许可证编号:京ICP备10217144-1号    技术支持:正义网    您是网站第AmazingCounters.com个访问者
警警
广西网警虚拟岗亭
广西网警ICP备案
察察

桂公网安备
450103020009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