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察网12月27日讯(通讯员 黎涛源)三“村霸”自称要找回自己丢失的手机, 无视法纪强行阻拦省道上的过往车辆,殴打驾车司机,最终被群众合力抓获。近日,西林县人民检察院以寻衅滋事对被告人王某杰、黄某星、吴某钢依法提起公诉。
2017年9月份,被告人王某杰、黄某星、吴某钢在家中喝酒后,借着酒性以王某杰的手机丢失不见,要找回手机为由,在西林县马蚌镇街上通往云南省的省级二级公路上拦截过往车辆,宣称找不到手机就不让车辆通过,造成社会秩序的极大混乱。
为达目的,三人先是拦停一部面包车,无故对面包车司机韦某进行殴打,王某杰持刀将韦某脸部刺伤,黄某星等人看到韦某系熟人,随后让韦某通过;后三被告人回到王某杰家中拿到三把砍柴刀绑在摩托车后座,驾驶摩托车在省级道路上行驶,途中,将被害人王某驾驶的摩托车踢翻,并徒手对王某进行殴打;殴打王某的过程中,贺某等人驾车路经案发现场,贺某要求王某杰等人让其驾车通过,三被告人遂拿出绑在摩托车后的砍柴刀将贺某砍伤。
贺某等人为避免事态的扩大,来到马蚌镇街上某饭馆中躲避,王某杰、黄某星尾随而至,在饭馆中打砸酒杯等物品,并对饭馆中的客人,围观群众进行挑衅。最终,三被告人被群众制止并抓获。
西林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该案后认为,被告人王某杰、黄某星、吴某钢在省级二级公路上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其行为已经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三人的刑事责任。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作者单位:西林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