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监督管理处是专门负责案件管理的综合性业务部门,主要承担管理、监督、服务、参谋职能。具体职责为:
(一)案件受理、分办;
(二)办案流程监控;
(三)涉案财物监管;
(四)法律文书监管;
(五)案件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接待;
(六)组织、协调办案质量评查;
(七)组织执法办案考核评价;
(八)业务统计及分析;
(九)负责最高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和本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