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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检察院2013年度绩效考评存在问题整改落实的情况
时间:2014-12-01  作者:  新闻来源:广西检察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2013年度绩效考评存在问题整改落实的情

 

今年6月,自治区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我院2013年度绩效考评中社会公众评议提出的意见建议后,我院党组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党组书记、检察长崔智友明确要求“各部门认真总结分析,制定整改措施,狠抓整改落实”。各部门结合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以落实整改社会公众对我院2013年度绩效考评工作评议的意见和建议为重点切实加强和改进工作,扎扎实实地抓整改、求实效。通过整改,各项工作取得明显发展。主要情况如下:

一、明确整改任务,落实整改责任

今年7月,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认真研究落实整改的工作思路、内容及措施,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研究制定《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对2013年度绩效考评存在问题的整改方案》,明确了转变工作作风、依法履行职责、指导服务基层、深化检务公开、推进司法独立、开展“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等五方面整改任务、27项整改措施,并把整改任务、行动措施分解细化到每位院党组成员和各部门,形成检察长“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院领导协助抓、部门负责人具体抓、绩效考评部门协调抓的良性工作机制。各部门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正确对待公众评议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担负起责任,深入对照检查,齐心协力抓好整改落实。同时,院党组加大整改落实、跟踪督查力度,通过不定期召开通报会、通气会、协调会等方式,及时向全体检察人员通报整改任务落实进展情况,确保整改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以此推动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机关绩效管理水平的提高和工作作风的转变,推动我区各项检察工作健康持续发展。

二、积极整治改进,取得预期成效

(一)工作作风方面

意见建议:注重学习,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强化队伍建设。

整改措施及成效:

1.组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始终将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十八大以来系列重要讲话及对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全区检察机关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认真研究制定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方案和机关基层党组织年度理论学习计划,组织全体检察干警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学习活动,积极开展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基层党组织建设。一是院领导带头上党课。9月、10, 崔智友检察长先后两次给机关党员干警上党课。其中,崔智友检察长主讲的“学党章守纪律转作风,切实加强全区检察机关纪律作风建设”获自治区直机关党员领导干部主讲党课“最佳党课”。二是召开专题学习。10月底、11月初,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分别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和全体检察人员会议,传达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研究贯彻意见和措施。三是集中学习研讨。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中心组组织专题集中学习5次,机关各党总(支)部结合本职工作实际,不定期组织专题学习深入研讨,开辟学习论坛,撰写学习心得。四是深化“结对共建”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组织院机关部分干警到崇左市扶绥、龙州县开展美丽乡村共建、革命传统教育及下访巡访、法制宣传、刑事被害人救助等活动,不断提高检察机关党员干警服务群众工作能力,增强检察队伍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主动性、自觉性和坚定性,自觉把党的领导体现和落实到各项检察工作中

2.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学习教育,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提高思想认识水平。414,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审议通过《关于全区检察机关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纳入院党组中心组和机关各党支部学习的重要内容。全区检察机关采取学习宣讲、专题讲座、知识竞赛、征文比赛等多种形式,开展道德实践、学雷锋志愿服务、精神文明创建等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践活动,引导全区检察人员从政治信仰和道德品格、根本价值取向和行为准则、历史责任和职业要求等方面不断深化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精髓要义和本质要求的理解,自觉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到检察工作和社会综合治理中。同时,组织全区检察机关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坚定理想信念、严守组织纪律”主题党课教育、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等一系列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积极倡导立足检察岗位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守职业良知,践行执法为民,真正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检察机关执法办案活动全过程,融入到全体检察人员学习、工作和生活。

3.组织学习贯彻中央、全区政法工作会议及全国、全区检察长会议精神。226为贯彻好、落实好中央、最高人民检察院和自治区党委的工作部署,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出台《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全区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全区检察长会议精神主要任务的分工方案》,明确机关各部门的具体任务分工及工作要求等。312,院各部门制定《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全区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全区检察长会议精神主要任务的分工方案》任务实施方案表,细化工作措施、限定完成时间和明确责任人等。年内,院各部门深入基层,摸实情、查实况、问实效,加强对各项任务的督促落实和检查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问题与困难,切实把中央、全区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全区检察长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落到实处,推动我区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4.整顿纪律作风,增强检察队伍的组织纪律性,推动工作效率和质量的提高。一是组织开展专题教育活动。8月,贯彻执行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部署,结合广西实际,研究制定《广西检察机关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全区检察机关开展为期六个月的专题教育活动,加大正风肃纪力度。专题教育活动以来,组织全体党员集中上党课、观看警示教育片、传达学习最高人民检察院、自治区纪委通报的个别领导干部典型违纪违法案件,引导广大检察人员汲取教训、警钟长鸣,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持把执法办案作为纯洁检察队伍的突破口,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检察人员违纪违法问题。9月,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向全区检察机关通报了我区3起检察人员违纪违法案件查处情况。二是加强检务督察,强化对纪律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10月至11月,下派督查组对全区6个市级检察院和24个基层检察院开展执行《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情况专项督察。三是积极配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广西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的巡视。9月中旬至11月上旬,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广西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进行巡视,全区各级检察机关认真配合,全力协助,确保最高人民检察院巡视工作顺利开展。四是加强对市级检察院巡视工作,强化对下级检察院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检察权内部运行的监督制约。11月,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对南宁、北海、贵港3个市人民检察院进行巡视,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情况以及执行组织纪律情况的检查

5.狠抓执法作风建设,加强指导市县两级检察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313,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意见》,编发《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教育实践活动经验材料》,指导全区市、县两级检察院深入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年内,院党组成员分别深入联系点对各地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行调研指导,有力地推动了教育实践活动开展。414,崔智友检察长深入扶绥县人民检察院,对崇左市检察机关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行调研指导,要求在深化学习教育、找准突出问题、坚持立行立改上下功夫,切实解决基层检察院“四风”和执法办案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以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效推动我区检察工作创新发展。1015,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召开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及自治区党委彭清华书记在全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讲话精神,并研究决定要用制度和机制固化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截至10月底,全区各地检察机关在各级党委领导、督导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指导带动下,教育实践活动取得明显的阶段性成效,全区有11个市级检察院和35个基层检察院成为当地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标杆单位。

6.加快推进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全面、全员、全程使用,提高办案效率,促进规范执法。113,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全区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正式运行电视电话会议,对全面运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受案、办案、管案等方面作出具体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后,崔智友检察长登录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成功签批系统受理的首个案件,标志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在我区检察机关全面实施运行。截至1125,全区各级人民检察院运用系统办理各类案件103494件,各级检察院领导应用系统审批各类案件55024件。全区检察机关系统应用率保持在95%以上,有效促进全区检察机关规范、严格、高效执法。

(二)履行职责方面

意见建议: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

整改措施及成效:

1.依法履行职责,进一步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突出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危害人民群众安全感、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区检察机关积极参与创新社会治理,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1月至10月,共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31838,提起公诉35861人。始终把维护社会政治稳定放在首位,针对从广西偷越国(边)境案件激增的情况,加强与公安、边防武警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加大对涉嫌犯罪案件的打击合力,“4·18新疆籍偷越国(边)境人员与越南边防警察冲突等重大案件发生后,第一时间介入引导侦查。今年以来,共批捕偷越国(边)境新疆籍犯罪嫌疑人102人(去年同期12人)。严厉打击“全能神”等邪教组织犯罪,批捕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的犯罪嫌疑人23人。突出打击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依法严惩以报复社会为目的的危害公共安全和个人极端暴力犯罪,批捕黑恶势力、严重暴力、涉枪涉爆、拐卖妇女儿童、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环境污染、多发性侵财、走私贩卖毒品等犯罪嫌疑人31128人、起诉34870人。更加注重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524件轻微刑事案件开展刑事和解,分别对135人和516人依法作出不批捕、不起诉决定。健全群众利益表达和权益保障长效机制,积极打造直接联系群众、服务保障民生的便民平台,健全检察长接待日、下访巡访、公开听证、案件评查等制度,推行12309举报电话、民生服务热线、视频接访等措施,有89个检察院建成集控申接访、案件受理、信息查询、律师阅卷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检务接待中心,全区有107个基层检察院设立了211个派驻乡镇检察室,钦州市两级检察院全部开通“惠民检察热线”。深入开展“与法同行·成就梦想”为主题的大型法制进校园和关爱留守儿童法制宣传等活动,为儿童、老人、妇女等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

2.加强和规范对诉讼活动的监督,进一步完善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刑事审判监督以及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机制,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切实监督纠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严防冤假错案,着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加强和规范诉讼监督工作。4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向全国转发、供各级检察机关参考借鉴的16起典型成功抗诉案例中,广西有9起案例入选,刑事抗诉工作经验获《检察日报》刊登推广。组织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1月至10月,全区检察机关依法监督纠正不当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409人,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549人;清理久押不决案件2872人;针对桂林市阳朔县看守所在押人员死亡事件暴露出来的问题,组织开展对看守所监管执法专项检察活动,制定出台了《监所检察人员行为“四条禁令”》,切实监督纠正监管执法中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强化羁押必要性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全区检察机关向办案机关提出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建议743人,获采纳730人。百色市人民检察机关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的做法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充分肯定,最高人民检察院今年3月在百色市召开了全国检察机关羁押必要性审查现场会。深入贯彻实施修改后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活动监督规则,1月至10月,全区检察机关共对生效民事行政裁判依法提出抗诉145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56件,办理执行监督案件790件,获法院采纳508件;对民事行政审判活动提出检察建议432件,获采纳331件。

3.坚决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领导干部和权力集中部门、岗位的案件,严肃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维护群众利益。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最高人民检察院和自治区党委的部署,进一步加大打击贪腐力度,努力提高检察机关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水平。1月至10月,全区检察机关立查职务犯罪案件14001778人,同比分别上升7.36%2.83%。其中立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件数、人数同比分别上升10.4%2.39%,立查大案同比件数上升17.65%;立查要案同比人数上升41.51%;立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人数同比上升4.58%;立查重特大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占同期立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总数的51.1%。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立查厅级以上干部职务犯罪要案9人。二是认真组织查办水利系统、城镇化建设、微型企业、国土资源等重点领域、重点行业贪污贿赂犯罪,开展查办新网工程、危旧房改造、生猪检验检疫等7个领域行业渎职侵权犯罪的专项行动,深入开展重点查办行贿犯罪工作加大惩治行贿犯罪力度,带动了全区检察机关职务犯罪查办工作的整体发展。三是结合全区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状况,撰写2013年广西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综合报告》分别呈报最高人民检察院、自治区党委、人大、政府获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彭清华,自治区主席陈武,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温卡华,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邓卫平等领导批示肯定。在首届全国检察机关惩治与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评选中,我区获“十佳年度报告”2篇、“十佳提名年度报告”1篇、“优秀年度报告”3篇。1月至10月,全区检察机关开展预防调查1166次,对存在职务犯罪隐患的单位和组织提出预防检察建议826件,开展预防宣传警示教育活动4553次,受教育人数183802人次。

4.深入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铁路建设、农村“两委”人员等重点领域、重点人群的专项预防,提高预防工作质量和效率。一是结合执法办案,对我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职务犯罪隐患开展预防调查,形成预防调查报告和检察建议,获自治区副主席李康批示肯定,有效推动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等部门进一步完善新农合基金管理制度,健全长效监管机制。二是继续做好铁路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预防,认真落实自治区副主席陈刚批示精神,主动走访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和南宁铁路局等单位,指导和帮助铁路建设单位完善内控机制,建立健全共同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长效机制。三是组织全区检察机关开展全区农村(社区)“两委”换届专项预防工作,较好地服务和保障全区农村(社区)“两委”人员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专项预防工作获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危朝安,自治区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周新建等领导批示肯定。

5.积极探索开展企业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新措施、新途径、新方法,与有关部门共建广西预防职务犯罪宣传联播网,共同打造开展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平台。充分利用新兴媒体和大众传媒共同打造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平台,实现职务犯罪预防社会化。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与民营企业晟鼎投资集团继续协作推进“广西预防职务犯罪宣传联播网”建设,全面铺开县、市、区预防职务犯罪公益广告载体建设,共同打造立体化户外职务犯罪预防宣传阵地,共建立高杆广告牌38个、LDE一体机62个,有效解决了预防职务犯罪宣传工作经费短缺、基础薄弱、人员缺乏、后期维护困难等实际问题,实现了公益社会化,成为全国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亮点之一。4月、10月,分别在全国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推进会和民政领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座谈会上作经验发言。

(三)指导服务基层方面

意见建议:加强对基层的指导;重视和关心基层干警的学习、工作、级别、待遇;基层编制少,人员少;加强业务培训;落实省级以下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经费向基层倾斜,落实办案侦查装备,及时发放制服,协调地方党委政府,增加经费;落实司法警察津贴、及时批准警衔;修订完善绩效考评机制。

整改措施及成效:

1.加强与基层群众联系沟通,深入基层调研了解情况,帮助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水平和能力。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完善检察人员直接联系基层服务群众制度的意见》,联系广西实际,修订完善《广西检察机关上级检察院领导和内设部门联系基层检察院制度》,调整院领导联系下级检察院联系点,切实加强对基层检察院的指导与帮扶。99制定下发《广西检察机关关于完善检察人员直接联系基层服务群众制度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健全完善调查研究、基层挂职任职、接待群众来访等7项工作制度,明确我院领导每人确定12个市分院和24个基层检察院作为联系单位,每年到联系单位调研指导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2天,促进检力下沉、工作重心下移,不断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水平和能力。1月至10月,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领导到基层联系点单位调研指导工作共86人次,累计142天。

2.深入实施人才强检战略,大力推进“铸才、聚才、育才、扶才、优才、引才”六项重点工程,广泛开展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完善培养、选拔和管理办法,促进检察队伍年轻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一是制定并组织实施《2014年广西检察机关教育培训工作计划》。截10月底,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举办正规化脱产培训班33期,培训检察人员约3775人次,举办新录用人员培训班3期,培训检察人员180人,举办初任检察官培训班2期,培训拟任检察官150人,举办领导素能培训3期,培训人员210人次。开展岗位练兵、业务竞赛活动5场(次)。二是持续推进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制定并实施《广西检察业务专家管理办法(试行)》、《关于深入贯彻人才强检战略大力推进检察人才六项重点工程的意见》等规定,突出对检察专业人才的培养,构建科学合理的多层次人才结构,目前全区有全国检察业务专家3名、广西检察业务专家18名、市分院检察业务尖子166名、基层办案能手434名、各业务条线人才库人才347人。选派31名高层次检察人才到高校担任兼职教授、研究生实践导师,选聘38名专门人才兼任检察官教官。百色、防城港、来宾、崇左等市人民检察院分别与广西大学、广西师范大学、广西民族大学等区内高校合作,共同举办在职研究生班,由高校教师到当地授课,解决基层检察干警报读不便、工学矛盾等问题。全国检察机关第八次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活动中,我区有1个单位荣获全国“模范检察院”称号,4个单位荣记集体一等功;2人荣获全国“模范检察官”称号,3人荣记个人一等功三是积极配合最高人民检察院研制案件管理岗位素能基本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广西检察机关组织开展案件管理岗位素能基本标准研制工作的实施方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做好岗位素能基本标准研制相关准备工作的方案》等工作方案,明确具体研制任务和时间节点要求,落实责任领导和具体分工。目前,已初步完成案件管理岗位素能基本标准初稿,正在组织征求修改意见中。

3.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以及组织、编制、财政等部门的支持,解决基层在人员紧缺、人才流失、经费保障不足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是继续加强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区各级党委政府以及组织、编制、财政、发改委等部门的联系沟通,积极反映广西检察机关人员编制、人才招录、经费保障、科技装备、办公用车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与困难,努力争取政策支持。年内,自治区财政厅根据各地实际,落实拨付给全区基层检察院转移支付资金用于办案、装备,缓解基层检察院经费保障不足的矛盾,为检察机关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提供保障。二是加大力度推进派驻乡镇检察室建设。协调自治区财政厅,落实自治区发改委每年给我区15个派驻乡镇检察室的基础设施建设资金。

4.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基层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努力改善各级院检察人员政治经济待遇,解决检察人员面临的各种实际困难和问题。一是积极向各级组织人事、编制等部门反映问题,争取支持。今年,全区检察机关开始实行以市为单位的统一招考制度,并与自治区公务员局沟通协调,将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通过司法考试的贫困地区检察机关职位开考比例下调至11,使基层检察院检察人员职位“流考率”下降至6%二是加大高素质人才引进力度,继续为边远地区基层检察院定向招录培养法学专业第二学士学位和法律硕士研究生12人,接收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高校选调生10人。鼓励和支持基层检察院从其它司法机关和律师队伍及具有法律工作经验的其他人员中公开招录检察官充实检察队伍。强化有针对性的下派支援、对口支援,不断扩大从上级机关和人才相对充裕的地区选派各类业务骨干到边远贫困地区人民检察院进行传帮带的规模,切实提升基层检察队伍的整体力量。

5.狠抓基层基础建设,坚持人财物向基层倾斜,加强对基层(如柳州市两级检察院)侦查指挥、证据收集、交通通讯、安全防范、检验鉴定等装备建设,推动科技强检。坚持不懈地抓基层、打牢基础,全面落实《广西检察机关2014—2018年基层人民检察院建设规划》,加大侦查装备投入力度,推动科技强检。年内,协调自治区财政厅落实拨付给全区各级检察院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经费,用以购置侦查指挥、侦查取证、交通通讯、安全防范、检验鉴定等装备。依托检察专线网和局域网,形成各级检察院互联互通的侦查指挥系统,保障案件远程指挥、案情通报、案件讨论、协查联络、证据传送的及时高效、安全保密,切实提高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指挥的远程化、数字化、现代化水平,不断提升侦查职务犯罪案件的指挥能力,促进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案件质量与效率明显提高。

6.开展省级以下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改革调研工作。根据中央关于推动省以下地方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的改革部署,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研究制定推动省以下地方检察院财物统一管理改革的调研方案。3月至6月,先后组织4个专题调研小组,走访14个市检察院及辖区部分基层检察院和自治区有关部门,开展省以下检察机关人财物统一管理的前期工作调研,听取市、县级检察院和自治区有关部门对推动省以下地方检察院财物统一管理的改革的意见建议,形成《关于省以下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后可能遇到的主要问题及解决建议》、《关于推行省以下检察院财物统一管理检务保障调研情况的报告》分别向最高人民检察院、自治区有关部门报告,建言献策,为改革实施做好充分准备。

7.落实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决议,改进绩效考评模式,定期对各市检察工作核心数据进行通报。49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改进检察业务考评工作的意见》的有关要求,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研究决定调整我区检察工作绩效考评模式,对各市检察工作实行核心数据通报考核,不再实行量化计分排名考核。截至10月底,已制发全区检察业务类工作通报及分析7期、综合类检察工作数据通报3期,积极推动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各部门加强对下业务指导和绩效管理,扎实推动我区检察工作健康科学发展。

8.适时对各市检察工作开展同步分析研判,健全检察工作预警报告机制。实行检察工作核心数据通报考核以来,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各业务部门结合实际,不定期对本系统业务进行分析、研判,加强对下业务指导和管理,落实预警报告机制。7月,组织各市检察院和本院各业务部门对贯彻落实数据通报考核情况进行调研,形成《关于我区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对各市检察工作实行数据通报考核情况的调查分析报告》,引起院党组高度重视,决定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以及全国检察长会议、大检察官研讨班和全区检察长会议、全区市分院检察长座谈会精神,对推进各项检察业务、检察改革、队伍建设等情况进行全面督查。8月中下旬,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加大检察工作督查力度,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领导、院各部门负责人组成7个督查组,分别深入各市分院及部分基层检察院开展全面督查,狠抓我区检察工作持续发展。9599,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先后召开党组会和全区检察机关电视电话会议,崔智友检察长通报对全区检察工作开展督查的有关情况,部署落实整改意见,明确要求全区各级检察院要通过解决突出问题推动工作落实,保质保量全面完成年初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四)检务公开方面

意见建议:规章制度、执法办案过程、职务犯罪案件等公开透明;加大宣传力度;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整改措施及成效:

1.认真落实《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工作方案》、《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分步实施检务公开的意见》,将检务公开延伸到检察执法办案过程,提高检察工作透明度和执法公信力,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一是建立短信发布平台,及时为1500多名驻桂全国、自治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发布检察工作资讯。二是建立职务犯罪大要案信息发布制度。自6月起,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每周从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采集职务犯罪大要案的基本情况,通过广西检察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目前,已将自治区发改委原副主任廖小波等7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职务犯罪案件办理情况和广西农机局原副局长李科文涉嫌受贿、滥用职权等5起典型案件在广西检察网发布。三是大力推进案件信息公开。930,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在我区检察机关正式上线运行。截至117,全区检察机关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10494件,法律文书440份,重要案件信息547篇,其中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本级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208件,重要案件信息21篇,及时回应社会关注。最高人民检察院于10101022两次工作通报中,广西检察机关发布的重要案件信息数量分别居全国第三、第四。四是首次出版广西检察工作白皮书。9月,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组织编撰并由中国检察出版社出版发行的广西检察工作白皮书——《2013年广西检察工作发展状况分析及展望》,系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首次采用白皮书的形式公开广西检察工作状况,以提高我区检察工作透明度和执法公信力,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探索宣传形式,开通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微博、微信,深化检务公开,自觉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监督,打造统一的检察宣传和检务公开新平台,及时传递检察好声音、释放法律监督正能量。一是整合网络资源,大力加强检察机关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官方微信、手机报等新媒体建设,开通建立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平台。上半年,先后在人民网、新华网、正义网、新浪网、腾讯网开通了5个官方微博和官方微信公众平台。截至10155个官方微博编发微博3000多条,微信公众平台推送113500多篇(条)信息。二是重新改版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广西检察网”,增设检务公开等栏目。截至10月初,“广西检察网”编辑、转载稿件4900多篇,改版后的网站点击浏览量超过20万人次。1115,由检察日报新媒体和新媒体排行榜联合发布“首届中国法律微信影响力排行榜”,“广西检察院”微信公众号位列全国政法机关类第5、检察机关类第4三是创新多种形式全方位宣传检察工作。策划、制作检察职能系列动漫宣传片9部,积极利用微电影等形式开展检察职能宣传。2月,在“全国检察机关首届微电影展播活动”中,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选送的微电影《一条私信》荣获“最佳包装制作”提名奖。1026,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在全国检察机关新媒体运行管理专题研修班上作为8个典型单位之一作经验交流发言。

3.完善接受人大监督和民主监督的工作机制,健全对执法办案活动的监督制约机制。进一步畅通和拓展人民群众有序参与检察工作的渠道,完善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机制,更加积极主动适应司法公开新常态,不断提高检察工作透明度和亲和力。411,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召开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代表座谈会,向各界代表通报2013年以来全区检察工作情况和2014年工作安排,听取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5月,联合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赴柳州、来宾、贵港等地,就我区检察机关规范执法行为情况、服务和保障农村改革发展情况开展联合调研。92324日,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专门听取并审议崔智友检察长所作的《关于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近年来我区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并就进一步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提出了意见和建议。1月至10月,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邀请4位特约检察员开展接待日活动;邀请区内部分专家咨询委员、人民监督员对1起民事纠纷案件进行听证,重点对案件事实认定、适用法律等问题进行评议;邀请人民监督员对10件拟不起诉、拟撤销案件进行监督评议,自觉接受民主监督。截至10月底,全区各级检察机关共选任人民监督员1359名(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本级46名),其中民主党派和党外人士共271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本级24名);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先后聘请了五届共34名特约检察员,均为民主党派人士。

4.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让代表委员更深入地了解检察工作。7月,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广西检察机关与驻桂全国人大代表、自治区人大代表直接联系工作的意见》,明确院党组成员和各部门联系人大代表的责任分工、工作内容、方式方法等,进一步健全完善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领导与人大代表直接联系工作机制。积极开展代表视察和走访活动,9月,组织全区检察机关开展走访驻桂全国人大代表活动,各级检察院党组成员亲自带队,面对面向人大代表通报检察机关上半年工作情况和下半年工作部署,听取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9月、10月,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先后两次“一对一”向人大代表们反馈意见和建议办理情况,切实加强我区检察机关与驻桂全国人大代表、自治区人大代表的日常直接联系工作。1013,做好迎接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视察广西检察工作,进一步加强香港特别行政区全国人大代表与广西检察机关交流联系。

(五)司法独立

意见建议: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

整改措施及成效:

1.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找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服从于、服务于国家政治经济大局。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坚持把检察工作放在全面深化改革大局中谋划和推进,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关于服务和保障全面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从9个方面对全区检察机关服务和保障全面深化改革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全区各级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围绕服务重大发展战略实施和重大改革项目建设,深入北部湾经济开发区、边境贸易区、西江黄金水道等开展专题调研、提供法律服务。1月至10月,全区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1566人、起诉1449人;依法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案件349478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嫌疑人161人;批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嫌疑人20人、起诉55人,主动服务广西“两个建成”工作大局。

2.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努力提升检察工作规范化水平。119,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各代表团分组审议了崔智友检察长所作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代表们在肯定广西检察工作取得成绩的同时,也对我区检察工作提出了许多中肯的意见建议。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十分重视,立即研究制定改进意见,及时向人大代表反馈意见建议办理情况。225,向全区各级检察院印发《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审议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意见和建议》,要求各级检察院认真做好人大代表意见建议的办理工作,确保人大代表提出的每一条意见建议、反映的每一个案件都能及时办理、及时办结、及时反馈。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开通“两微一端”检察宣传新平台,通过微博、微信建立健全与人大代表“零距离”、“点对点”交流平台。730,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与部分驻桂全国人大代表、自治区人大代表进行座谈,崔智友检察长向人大代表通报近年来全区检察机关与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的基本情况,听取人大代表意见建议,自觉接受人大代表监督,扎实推进检察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

(六)开展“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

意见建议:增加垃圾桶、垃圾手推车、垃圾池等清洁设备。

整改措施及成效:

1.深入活动联系点,与基层干部群众面对面听取意见、问计策,找准服务群众的切入点,努力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检察机关在执法理念、执法行为、执法作风上的新变化。一是研究制定《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驻乐业县美丽广西乡村建设(扶贫)工作队工作方案(2014.4-2016.3)》,进一步推进美丽广西、清洁乡村工作深入开展。217921017,崔智友检察长三次赴联系点百色市乐业县实地调研指导工作,深入推动定点扶贫和生态乡村建设工作全面开展。428,蒙永山副检察长率队到联系点开展定点扶贫和清洁乡村工作调研活动,广泛听取和收集村民群众对扶贫、清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1月至10月,院党组成员12人次、处级干部46人次先后赴乐业县贫困村考察调研,组织村民开展集体清洁活动18次,参加劳动群众4200多人次,清理陈年垃圾768吨,清理田园面积584亩,清除饮用水水源地污染源和排污口78处,“脏乱差”的现象和饮用水质量得到较大改善。协助完善《“清洁家园”村规民约》、《环境卫生管理公约》和《垃圾处理流程》等规章制度。二是建立结对帮扶常态机制。制定开展“结一连五”、“结对帮扶”服务群众主题实践活动方案,院领导班子成员分别与1个村党组织结对联系,同时与1户农村贫困户、1户致富典型户、1户普通党员户、1户困难党员户、1户村干部户建立结对帮扶、定点服务的联系关系,并通过为定点帮扶村群众送种苗、送技术、送图书等多种形式,帮助贫困户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上难和问题。814,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抓手,组织开展以“拓展视野·励志人生”为主题的参观学习活动,邀请定点帮扶联系的乐业县武称、刷把、丰洞、达存和常仁5个村小学的贫困家庭、留守儿童、品学兼优的22名学生代表到南宁参观学习,崔智友检察长看望慰问了参加活动的学生代表。

2.积极向自治区财政厅等相关部门申请专项经费,并向友好企业单位募捐资金,主动协调当地党委、政府,统筹规划,购置清洁设备。积极与自治区发改委、自治区交通厅等单位的沟通协调,积极推进乐业县同乐镇至大石围景区二级公路(途径刷把村村部)建设工程。10月,6500万元公路建设资金已落实到位。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领导还多次协调自治区水利、交通、旅游等部门,争取水利专项扶贫资金100多万元;与发改、教育等部门沟通协调乐业县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建设项目,筹措资金2096万元,推进包括联系点乐业县同乐镇初中在内的12所学校20项工程建设;与友好企业募捐资金25万元给帮扶村新添置垃圾桶2500个、垃圾运输车5台、垃圾池22座等清洁乡村基础设备,为贫困地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2014年,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在落实整改公众评议意见建议工作中,明确目标,强化措施,落实责任,积极整改。恳请社会公众监督和评议,并以此为动力,扎实推动我区检察工作健康发展,努力为我区实现“两个建成”奋斗目标作出新的贡献!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2014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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