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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自治区检察院2015年度绩效考评民意调查意见建议整改落实情况
时间:2016-11-25  作者:  新闻来源:广西检察网  

广西自治区检察院2015年度绩效考评民意调查意见建议整改落实情况

 

20165月,自治区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电话访问、问卷调查等形式,广泛征求了各市县检察院领导干部、涉检信访工作处理反馈热点难点服务对象对自治区检察院工作的意见建议并全面反馈后,自治区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整改工作,结合当前正在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司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迅速研究,制定整改措施。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崔智友要求“各位党组成员和副厅级以上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中层领导干部也要积极带头,认真整改。涉及地市分院和基层院的问题,自治区检察院要督促整改。在三级检察院转发,限期整改并及时反馈整改结果”。自治区检察院机关各责任部门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检察院党组和崔智友检察长的要求,结合检察职能履行,对照检查,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和改进工作,切实推动整改取得成效。

一、民意调查提出意见建议基本情况

2015年,自治区绩效考评民意调查工作中,社会公众充分肯定自治区检察院绩效管理工作取得较好成绩的同时,提出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29条,其中反馈问题整改提出意见建议15条、各市县检察院领导干部提出的意见建议12条,热点难点工作评议时提出的意见建议2条。经梳理,主要涉及“工作作风、履行职责、指导服务基层、检务公开”等4个方面工作。主要有:一是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扎实推动整改落实。二是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加大查处贪污、贿赂工作的力度;加大对精准扶贫资金使用方面反腐力度;加大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现象。三是加大对基层指导力度,提高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水平;从严把关对基层检察长的选拔任用、任职考核,奖优罚劣;重视和关心基层检察院干警的工作、级别待遇;加大培训力度,注重培养使用壮族检察干部;协调解决基层检察院建设资金缺口,改进设备采购机制,让县一级有部分采购权;加强检察信息化建设。四是加大检务公开力度,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

二、迅速采取措施,压实主体责任,扎实推进整改工作

根据崔智友检察长的重要批示,自治区检察院迅速将民意调查提出的意见建议整理印发全区三级检察院,要求各级检察院高度重视,深刻认识落实整改意见建议的重要意义主动顺应社会公众对检察工作的新期待和新需求,以意见建议为导向,以社会公众满意为“风向标”、“试金石”,扎实推动问题整改落实一是院党组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落实民意调查提出意见建议的整改措施,制定《广西自治区人民检察院2015年度绩效考评民意调查意见建议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整改方案明确5个有”:有体整改内容、有整改落实措施、有主要责任人、有责任部门、有完成时限。机关各责任部门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狠抓整改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压实的工作合力。二是将整改工作纳入院党组每季度工作要点有序推进落实,且每月院务例会院党组都要专门听取各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汇报《整改方案》落实进展情况和下个月工作计划,加大跟踪督查力度三是建立整改落实工作机制,将民意调查意见建议整改作为构建规范司法常态化机制重要内容进行部署四是及时向社会发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整改方案》出台后立即在自治区检察院门户网站和检察内网公开发布,且通过广西检察微信平台,积极回应社会关注,让社会各界了解检察机关整改落实民意调查意见建议的情况。

三、狠抓整改,确保取得预期成效

(一)工作作风方面

整改措施及成效:

1.贯彻落实中央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自治区党委的工作部署,组织全区检察机关全体党员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全区检察机关始终坚持把检察工作置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谋划和推进。自治区检察院党组研究制定《关于在全区检察机关全体党员中深入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的指导意见》,421,召开全区检察机关“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电视电话动员大会,部署全区检察机关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崔智友检察长要求:全区检察机关、全体党员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战略高度,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自治区党委、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部署要求上来,坚持把开展学习教育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牢牢把握“学”这个基础,紧紧围绕“做”的关键,高标准、严要求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确保取得实实在在成效。628,崔智友检察长带头给机关全体党员干警上党课,其他党组成员先后分别给分管部门或所在党(总)支部上党课。院机关各党(总)支部通过组织党员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集中学习、主题党日活动、手抄党章、撰写心得、制作宣传板报等多种形式,扎实开展学习教育。101718日,崔智友检察长带领院党组成员和机关各党支部书记,再次深入定点帮扶联系点凤山县开展“两学一做”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主题活动。活动当天,自治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和院机关各党支部书记共分成6个组深入各村屯,与贫困村两委干部和贫困户举行座谈会、上党课,开展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警示教育专题讲座,走访慰问贫困户76户,向贫困户发放鸡苗,看望慰问留守儿童,为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每位小学生协调解决营养午餐费用,获当地群众赞誉。

2.组织全区检察机关开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进一步增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4月至10月,为进一步巩固和深化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成果,提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能力和机关管理水平,自治区检察院党组研究制定《全区检察机关“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部署全区检察机关开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组织全区检察机关深入查找、整改司法办案及其他检察工作不规范突出问题。自治区检察院成立了由崔智友检察长任组长,党组其他领导任成员的“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各市县两级检察院亦分别成立“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和督查推动。全区各级检察院结合2015年最高人民检察院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查摆出的突出问题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自治区检察院对基层检察院抽样评估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开展“回头看”,组织全区检察机关深入查找、整改司法办案不规范及其他检察工作不规范突出问题,通过召开业务分析会、案件质量评查、条线和个人自查、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形式深入查摆在司法办案、队伍建设、机关管理等方面存在的不规范问题。自治区检察院组织各业务条线开展规范司法行为系列网络培训25期,派出督查组深入全区各市分院、部分基层检察院以及院机关各部门对开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情况开展实地督查。开展活动以来,全区各级检察机关查摆梳理出不规范突出问题1964个,通过建章立制,出台规范性文件554件,取得较好效果。

3.组织对司法不规范突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察,持续深入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固化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成果,推动形成规范司法行为习惯。7月,为深入推进检察机关规范化建设,自治区检察院派出5个督察组深入15个市分院、45个县级检察院,对办案安全防范工作及追逃、扣押涉案款物管理、保障辩护律师会见权等侦查重点环节规范办案开展实地专项督察。通过听取被督察检察院的书面汇报、查看办案区办案点、抽查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查阅相关台账资料和法律文书、与办案人员交流、向案管及财务人员了解情况,与律师座谈等方式开展督察。通过督察,发现被督察的检察院在办案安全防范、追逃、信息化数据采集、扣押冻结涉案款物管理和侦查阶段保障律师权益等五个方面存在司法不规范问题73个。10月,自治区检察院将专项督察情况通报全区各级检察院,要求全区各级检察机关以专项督查暴露出来的司法不规范问题整改为契机,进一步压实规范化建设的主体责任,强化规范办案,确保办案安全。

4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办文、办会、办案、办事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质量和水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以抓作风建设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一是改进调查研究。自治区检察院党组领导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做好表率,深入下级检察院调研指导,坚持做到轻车简从,厉行勤俭节约,减轻下级院的负担。二是严格执行会议计划、会议方案审核和会议室使用登记等制度。年度会议计划提请检察长办公会审议通过,非特殊情况不得追加会议,严格控制参会人员、会期和标准,坚持节俭、务实办会。三是抓好办文工作。自201511月综合办公系统上线运行以来,所有公文流转均在检察综合办公系统上操作,网上流转、网上签批,实行无纸化办公,大大减少印刷成本。四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格遵守、执行《警车管理使用规定》和《机动车辆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公务车辆派车审批制度,并加强对车勤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确保安全文明行车。

    (二)履行职责方面

整改措施及成效:

5.认真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能,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突出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危害人民群众安全感、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始终把维护稳定作为重大任务,在促进平安广西建设中更好地发挥检察职能。110月,全区检察机关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32600多人、起诉34100多人健全与边防、海警部队协作配合机制,确保广西暴恐案件零发案、民族分裂犯罪嫌疑人非法出境案件连续16个月零发案和妨害国边境管理犯罪案件连续两年下降20%。最高人民检察院曹建明检察长在第二次全国检察机关援疆工作会议上,高度肯定这一“广西经验”。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神剑一号”专项行动,依法打击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和以报复社会为目的的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以及个人极端暴力犯罪。

6、加强督导检查,推动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自治区检察院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组织全区检察机关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积极推动综合治理,先后组织多个督导组深入全区14个市开展督导检查,全面了解各地开展两个专项监督活动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实际困难,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建议。19月,全区检察机关共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00多件,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90多件,挂牌督办案件10多件。

7.依法全面规范履行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促进司法公正。牢牢把握坚守防范冤假错案底线,深入实施修改后三大诉讼法,出台《审查逮捕工作防止冤假错案办案规范(试行)》,坚决防止冤假错案发生。完善法院裁判逐案审查机制,加强对有罪判无罪和量刑畸轻畸重案件的法律监督,有4件刑事抗诉案件获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优秀刑事抗诉案件”,1件监督案件获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优秀侦查活动监督案件”。组织开展全区检察机关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检察监督关口前移试点工作和集中清理判实刑未交付执行刑罚专项活动,查办刑罚执行领域职务犯罪案件10多人。组织开展基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推进年、行政检察工作推进年等专项活动,自治区检察院办理的柳城县某村委与县政府土地行政登记纠纷抗诉案入选全国检察机关10起行政诉讼监督典型案例。

8.组织开展民事行政执行监督“百日会战”活动。5月至8月,为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法律监督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民事行政执行法律监督工作,依法监督纠正法院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自治区检察院组织全区检察机关开展民事行政执行监督“百日会战”专项行动,集中办理一批执行监督案件,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百日会战”专项行动以来,全区检察机关共受理民事行政执行监督案件380多件,发出检察建议380件,法院采纳320多件(含上年积案)。

9.积极构建联系群众平台,拓宽和完善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及时妥善处理群众诉求。一是健全服务群众工作机制。全区各级检察院注重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已建成综合检务服务中心101个,整合畅通了来信、来访、电话、网络、视频等诉求表达渠道,建成了集控告申诉接待、案件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法律咨询、律师阅卷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服务平台,实现了前台受理、后台办理、前台答复的运行模式。二是综合性服务平台硬件及信息化建设取得新进展,设置了检察长接待室、远程视频接访室、律师阅卷室、候谈室、听证室、心理疏导室等功能室,以及监控系统、安检系统、案件信息自助查询终端、检务公开终端、LED大屏等安全设施和信息化设备,充分利用视频接访、检察长信箱等多种方式,听民声、察民情、会民意、解民忧,大大提高了群众办事的便利性。1月至10月,自治区检察院综合检务服务中心受理各类信访11200多件(次),均依法及时处理。

10.深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提高服务群众水平。一是建立案件导入和分流机制。全区各级检察院围绕涉检信访的规范受理、依法办理、司法救助等关键环节,建立健全信访案件依法导入法律程序机制,保障内部导入工作机制的有序畅通,积极引导信访下行,防止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出入口堵塞和案件积压。二是进一步畅通和完善群众诉求表达机制。建立网上信访信息系统,实现网上管理、网上受理、网上流转、网上答复,方便群众就地表达诉求、查询进展、听取答复。自治区检察院控申信息系统已上线试运行。三是大力推进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落实中政委、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部署,全区各级检察院逐步开展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自治区检察院制定《关于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办法(试行)》,积极商广西律师协会每周星期二派1名律师到综合检务服务中心参与接待来访群众。防城港市检察院联合市律师协会及多家律师事务所建立信访接待工作制度。梧州市检察院与梧州市司法局、梧州学院分别制定了《关于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涉检信访案件邀请律师参与化解工作的规定》、《关于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涉检信访案件邀请法学专家、学者参与化解工作的规定》。四是健全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加强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源头治理。5月,自治区检察院组织对201410月至201510月全区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的134刑事申诉案件进行现场检查;6月,对全区检察机关2015年办理的国家赔偿案件逐案调卷审查,并将检查情况通报全区各级检察院,督促和引导办案人员依法规范办案,提高复查案件的质量和效果

11.严肃查办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案件。一是认真落实中央、最高人民检察院和自治区党委工作部署,依法办理中纪委、最高人民检察院、自治区纪委交办的案件,1月至10月,全区检察机关立查职务犯罪案件1390多件1680多人。深入开展查办行贿犯罪专项行动,查办行贿犯罪案件350多人。深入推进追逃追赃专项行动,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30多人,其中敦促9人投案自首,追回赃款1.1亿余元。二是突出查办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案件。1月至10月,全区检察机关立查群众反映强烈的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案件120多人,占立案总人数的7.4%

12集中开展惩治和预防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始终保持对腐败犯罪的高压态势,严肃查处基层贪腐和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国务院扶贫办联合召开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会议后,自治区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召开会议认真学习研究贯彻意见,围绕服务脱贫攻坚目标的实现,以《关于贯彻全国检察机关、扶贫部门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会议主要精神的报告》专题向自治区政府报告,获自治区领导肯定批示。8月,联合自治区扶贫办共同制定《全区检察机关、扶贫部门集中惩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决定从20168月至202012月,在全区范围内共同开展集中惩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重点查办和预防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扶贫资金的职务犯罪,确保扶贫资金惠及贫困群众,让群众切身感受到反腐败工作成效。1月至10月,全区检察机关立查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案件340482人,占立案总件数的24.43%,总人数的28.5%邀请157名各级人大代表、行业专家和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代表等监督、评议、观摩检察机关开展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收集有关单位和代表提出的加强和改进惠农扶贫专项预防工作意见和建议近400条。自治区检察院预防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报告获自治区党委彭清华书记、自治区陈武主席等领导批示肯定。广西检察机关查办和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工作经验在全国检察机关办案推进会上作经验介绍,获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与会代表肯定。

13深入推进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侵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专项工作。自治区检察院组织全区检察机关开展“服务和保障民生,促进惠农扶贫政策落实”专题预防,以及“惠农扶贫资金到哪里,预防职务犯罪就跟进到哪里”专项行动,加大查办群众反映强烈的为官不为、为官乱为问题背后的职务犯罪力度,对全区各级检察院承办的32个惠农扶贫专题进行挂牌督办,统一立项、统一指导、统一验收,实行年度工作报告制度,增强了全区开展惠农扶贫专项工作的规模效应。1月至10月,全区检察机关立查发生在群众身边、侵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920多件1150多人,占同期立案总人数的84.64%。结合司法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向有关单位提出健全制度、堵塞管理漏洞的预防建议639件。

(三)指导服务基层方面:

整改落实措施及成效:

14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督促落实自治区检察院机关各部门负责人联系基层工作制度,推动形成部门负责人深入基层调研了解实情常态化,为基层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推动基层检察院破解发展难题。自治区检察院贯彻落实《广西检察机关上级检察院领导和内设部门联系基层检察院制度》、《广西检察机关关于完善检察人员直接联系基层服务群众制度的实施意见》,促进检力下沉、工作重心下移,切实找准基层检察工作的规律性、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把握发展态势,提出对策建议,不断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3月,为确保改革试点工作积极稳妥有序推进,自治区检察院领导率领联合调研组深入试点检察院开展专题调研,全面了解试点检察院筹备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基本情况和主要做法,查找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共同分析影响和制约试点工作开展的困难问题,研究提出加强和推进试点工作的意见建议。8月,崔智友检察长赴百色市、南宁市检察院和田东县、南宁市江南区、上林县检察院调研指导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详细了解改革试点院工作进展情况,听取一线检察干警的意见建议。1月至10月,自治区检察院党组领导深入各市、县检察院开展专题调研、指导案件查办、指导案件开庭108人次143天。

15强化对下级检察院的业务支持和指导。始终坚持工作重点在基层,自治区检察院各办案部门结合本条线实际,采取定期通报、分析研判、召开片区会、专项督查、案例分析会、业务培训等方式,不断加强对下级检察院业务指导和管理。突出加强对下级检察院查办厅级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案件、涉黑案件以及其他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指导,听取下级检察院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请示汇报,组织研究,及时给下级检察院批复意见或提出解决方案,有效把控下级检察院重点案件的办理质量。

16强化各级检察院领导班子和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进一步加大对壮族检察干部的倾斜力度,强化对壮族检察干部的培养、使用。一是突出队伍专业化要求。始终从严从优把好进人关口从严把握从检察系统外选调人员标准,坚持择优选调,2014年以来,全区检察机关从外系统选调人员除专业技术岗位要求的相应专业外,其余全部为全日制法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人员。2016年广西检察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侦查岗位、侦查辅助岗位及检察岗位限定招录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二是大力实施高层次检察人才培养工程。出台《加快推进检察人才六项重点工程的意见》、《广西检察业务专家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加快对检察专业人才的培养。目前,全区已有4人获评为全国检察业务专家,31人获评为广西检察业务专家,308人获评为检察业务尖子;接收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985工程”高校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选调生55人;落实检察机关与高等院校人员互聘计划,派出31名检察官到高校任兼职教授,选聘高层次专业人才兼任检察官教官,促进提高高层次检察人才的检察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能力。自治区检察院在全区干部监督工作座谈会上作经验介绍。三是以司法体制改革为契机,建立完善职业保障激励机制,确保优秀人才特别是优秀壮族人才全心献身检察事业。坚持把交流挂职作为培养人才、提升能力的重要途径和手段,有组织、有计划地组织开展上挂下派、横向交流,将优秀壮族检察干部放到环境复杂、条件艰苦的地方工作,使他们在实践中经受磨砺、增长本领。

17坚持党管干部原则,选好配强检察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检察院检察长,严把政治关、法律关、能力关、廉洁关。一是自治区检察院党组按照主动协管、配齐配强班子的整体思路,认真履行干部协管职责,积极协助地方党委做好下级检察院领导干部的培养、选拔与管理,推动选优配强下级检察院领导班子,各地班子的年龄、知识和专业结构得到持续改善。二是以市、县两级检察长换届为契机,自治区检察院在充分调研基础上,加强与地方党委沟通协商,主动与地方党委、组织部门沟通协调,配合党委组织部门顺利完成全区市县两级院检察长换届工作。2016年,全区市级检察院检察长异地交流任职1人、新提任4人,县级检察院检察长异地交流任职12人、新提任52人。在年度干部选任工作“一报告两评议”民主评议中,自治区检察院选人用人工作总体评价满意度同比提升2.51%三是开展多层次、多渠道、针对性强的领导素能培训,加强对新任检察长和其他领导班子成员的履职培训,构建科学的领导干部素能培训体系,领导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履职能力和领导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18.采取巡视、述职述廉、参加民主生活会等方式,加强对下级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着力抓好领导班子建设,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加强对下级检察院“一把手”的监督管理。一是6月至7月,自治区检察院分别对柳州、梧州、钦州、河池、百色、崇左市检察院和南宁铁路运输检察分院开展巡视。针对被巡视单位党组班子在党的建设、“两个从严”、“两个责任”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分别提出整改落实的意见。二是贯彻落实市级检察院检察长向自治区检察院述职述廉报告工作制度组织桂林、崇左市检察院和南宁铁路运输检察分院检察长向自治区检察院述职述廉报告工作。三是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自治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分别率队深入挂点联系的市级检察院参加民主生活会,加强指导和监督,促进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勤政廉政。

19.落实完成《2016年度广西检察机关教育培训计划》,创新培训方式,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积极构建检察教育培训课程体系。一是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业务培训。全区检察机关认真学习领会中央领导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曹建明检察长对政法队伍、检察队伍建设的指示精神,按照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要求,围绕检察工作重点,采取实训模式,强化案例教学,通过观摩、评议等方式,加大教育培训工作力度1月至10月,全区各级检察院举办各类培训68期,培训检察人员约5600人次。其中,自治区检察院举办培训班13期,培训检察人员1600多人次,举办规范司法行为系列网络培训25期,参训人员4000多人;选调各级检察院领导干部参加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检察官学院举办的各类培训班约300人次。二是更加注重培养检察专业人才。1月至10月,自治区检察院举办全区检察机关公诉、侦监、民行、案管、网络安全等业务竞赛活动,评选出一批检察业务标兵、业务能手,不断提升队伍实战能力。推荐参加全国检察机关业务竞赛中,有1人获评全国检察机关业务标兵、1人获评全国检察机关业务能手,并入选全国检察机关业务人才库。三是积极抓好教育培训精品课程建设。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举办第三批全国检察教育培训精品课程评选活动,广西选送的7门课程全部入选,其中,5门课程获评精品课程,2门课程获评精品提名课程,精品课程获评门数位居全国第4

20积极推动自治区以下检察院财物统一管理改革试点工作。3月,自治区检察院派出调研组深入南宁市、百色市开展财物统管改革试点工作调研,从上划基数核定、经费保障标准测算、国有资产情况、基建负债情况等方面进行实地调研,完成对五个试点检察院上划基数测算。6月,组织召开自治区以下检察院财物统一管理试点改革座谈会,对全区改革工作中可能碰到的实务问题进行研判,收集各试点检察院的意见建议,筛选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经验做法,进一步完善改革方案。主动与自治区有关部门沟通协商,经费统一管理、资产统一管理和赃款赃物统一上缴自治区国库等问题初步达成一致意见。

21加强与地方党委和组织部门沟通协调,结合司法体制改革、人员分类管理,进一步规范和落实基层检察院干部特别是司法行政人员的政治职级待遇,推动县级以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在检察机关全面落实。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凝聚改革共识和力量。自治区检察院专门成立了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切实加强对司法体制改革的统一领导和日常工作,积极向自治区党委汇报工作,加强与组织、人事、编制、财政等部门沟通协调,形成推动改革的合力。二是深入调研论证,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在充分调研论证基础上,自治区检察院制定了司法体制改革“5+1案,即:《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机关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5个试点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研究制定了首批员额内检察官遴选办法等相关配套制度。10月,顺利完成5个试点检察院首批员额内检察官遴选考试、考核及确定工作。三是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有关部门的支持,扎实推进法院检察院人员工资制度改革。起草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官、检察官和司法辅助人员工资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意见(初稿)》),已报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社厅、自治区财政厅审定。

22加强基层检务保障,协调落实解决基层检察院建设资金

缺口困难。一是加强与自治区有关部门协调沟通,将部分有“两房”建设任务的单位纳入国家政法基础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没有纳入国家投资的部分,申请纳入自治区“平安广西、法治广西”建设“十三五”规划中,逐步落实解决基层检察院建设资金缺口的困难问题。二是针对基层检察院建设存在的问题,自治区检察院主动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汇报,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努力为基层检察院解决实际困难。

23.加强指导县级检察院检察业务装备采购工作,提高采购效率和质量。自治区检察院始终承担主体责任,加大指导下级检察院业务装备采购工作力度,2014年全区市、县两级检察院实行自行采购业务装备以来,通过举办业务培训班或实地调研指导形式,加强对基层检察院装备采购工作的指导,解决部分基层检察院不熟悉填报装备采购计划等问题。目前,已完成检(检察院)监(监狱)互联项目采购以及办公设备的日常采购、年度政法转移支付业务装备采购计划的编报、新进人员集中量体、夏装换装招标等工作。

24扩建改造自治区检察院数据中心机房,建设成为全区检察机关数据存储、传输、处理和交换的枢纽。7月,自治区检察院获得自治区政府有关部门批复同意《机房扩建项目规划建设方案》。目前,正在加快推进机房改造工作,年底前完成扩建改造工作并投入使用,有效缓解全区检察机关特别是基层检察院信息技术力量匮乏等突出问题。

25.新建检察业务外网,实现非涉密信息与党政机关外网共享交换、移动办公、检务公开等应用。为加快全区电子检务工程建设步伐,自治区检察院制定《广西检察业务外网建设工作方案》,依托广西电子政务外网作为骨干线路传输建设一套覆盖自治区—市—县的检察业务外网,实现全区三级检察院间、检察机关与各政务单位互联互通,开展电子检务系统中非涉密信息系统应用,提升办案办公业务的规范化和协同化。10月,全区大多数检察院完成网络接入工作,路由器等核心设备已陆续到位,目前正在进行全区设备调试和网络测试,网络硬件设备和基础软件采购方案已提交自治区财政厅投资评审。

26.研发广西检察机关队伍管理系统,实现全区检察队伍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高效化。贯彻落实《广西电子检务工程建设分工落实实施方案》,自治区检察院自主研发广西检察机关队伍管理系统,主要包括组织人事管理、教育培训表彰管理、基层建设管理、领导决策辅助管理、数据综合服务管理等五个子系统。目前,人事信息管理平台系统已安装测试,人事档案电子化应用软件即将上线运行,基本实现全区检察机关组织人事信息实时交互、全面共享及深度应用。

27.建设高清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及时高效服务群众信访。一是加强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建设。全区三级检察院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部署,切实加强本地区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建设,逐步形成以远程视频接访系统为纽带,向上对接上级检察院,向下联系派驻乡镇检察室、检察工作站、信访工作联系点的“三位一体”矛盾化解工作模式。广西成为全国8个率先完成四级检察院远程接访系统互联互通建设的省份之一,检察长通过远程视频接访系统接谈群众的3个省份之一。二是加强远程视频接访的广泛应用和宣传。各级检察院充分利用报纸、网络、微信、微博等媒介,以大接访、下访巡访等活动为契机,加大视频接访宣传力度,积极引导群众通过视频就地反映诉求,增强群众对远程视频接访的认知和认同感。自治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刘继胜通过视频接访,对梧州市藤县的刑事被害人黄某海给予司法救助的做法获得最高人民检察院曹建明检察长肯定。

(四)检务公开方面:

整改措施及成效:

28.邀请高校专家、教授对检察机关有关重大决策和疑难案件参与研究论证,以及申报自治区检察院重点课题研究,参与有关专题调研活动。一是7月,自治区检察院联合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代表共8人组成调研组赴南宁、柳州、桂林、贵港、钦州、贺州等六个地市,就我区检察机关侦查监督和职务犯罪外部协查工作情况开展实地调研,全面掌握我区检察机关开展侦查监督工作的情况,重点是检察机关审查逮捕工作情况,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情况,人权司法保障情况,完善监督机制情况以及自身能力建设情况,以及全区检察机关开展职务犯罪外部协查工作的基本情况、主要做法、成效和经验等,进一步加强与党外人士的联系,拓宽民主监督的渠道、增强民主监督的实效。二是邀请高校专家、教授16人参与第六批自治区检察院检察理论课题研究14邀请高校教授4人担任第十六届检察理论研究年会论文评委,分别对参评的论文进行评审,并在全区检察理论研究年会上对获奖论文进行点评和总评。

29、深入推进案件信息公开,拓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加大重要案件信息和法律文书公开力度。积极推进以案件信息公开为核心的检务公开改革,始终把案件信息公开作为检务公开的核心内容,坚持定期通报和督查,促进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全面、规范、及时、高效开展自治区检察院贯彻落实自治区政府关于推进广西社会信息体系建设工作要求,主动向自治区政府推送检察机关办理案件信息作为公共信息向社会公开。二是丰富案件信息公开载体,“广西检察”、“南宁检察”、“钦州检察”等微信公众号均设立了“案件发布厅”专栏发布案件信息。1月至10月,自治区检察院“两微一端”同步发布副处级及以上职务犯罪案件信息等重要案件信息884条。钦州市检察院深入市直部门、企业、社区、学校等进行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宣传;防城港市检察院将发布的重要案件信息编辑手机短信发送全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宁铁检察分院联合各部门利用举办检企联席会议、法制宣传周等活动,深入工地、车站等开展宣传。全区各级检察院依托检察开放日活动,广泛宣传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系统的查询内容、程序和方法,扩大知晓范围,畅通案件信息公开“绿色通道”。8月,最高人民检察院通报2016年上半年全国检察机关案件信息公开情况,广西检察机关发布重要案件信息排全国第7;自治区检察院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排全国省级院第4、重要案件信息排全国省级院第1、法律文书排全国省级院第4

30抓好本级院“十一类案件和事项”监督工作,组织对近年来全区各级院查办的职务犯罪不起诉、撤销案件是否经过人民监督员监督程序进行专项检查。4月至5月,为加强对全区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工作的监督,确保应当纳入人民监督员监督范围的案件全部进入监督程序,自治区检察院组织全区检察机关对2011年以来查办职务犯罪不起诉、撤销案件经过人民监督员监督程序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并将检查结果通报全区各级检察院,专项检查工作获得最高人民检察院充分肯定。

31积极探索检务公开的新形式、新内容、新机制,密切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联系,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一是制定《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进检务公开工作的分工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检务公开的内容、方式和方法,不断健全完善检务公开机制,推动检务公开规范化建设。二是召开检务公开工作推进会,研究部署全面推进检务公开工作,着力推进案件信息公开系统、新媒体平台和综合检务服务中心建设。三是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日常联系沟通,通过手机短信平台、微信、微博等现代化信息手段,及时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推送检察工作动态,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办理等情况,增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检察工作的了解,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今年来,自治区检察院先后向全国、自治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推送检察工作信息600多条。

32、积极推动“检察开放日”活动制度化,组织全区三级检察院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社会各界群众参观检察机关,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为全面推进检务公开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积极打造“阳光检务”,11月,自治区检察院分别以“检察机关服务非公经济发展”、“检察机关保障和促进科技创新发展”为主题举办“检察开放日”活2场,共邀请40名代表、委员参加。活动期间,采取宣传片、视频展示、实地参观等形式,充分展示全区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保障和促进科技创新发展的工作情况以及取得的成效,认真听取非公经济界和科技界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12月上旬,还将组织全区三级检察院同步开展以“加强侦查监督、维护司法公正”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社会各界代表参观检察机关,增进检察工作透明度,提升检察工作公信力。

33创新宣传形式,做好检察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着力传播检察“好声音”和法治“正能量”。一是策划编印“广西检察好声音”宣传册,从高端之声、检察美声、反腐强音、护民号角、队伍新曲等角度全方位展现广西检察宣传工作职能、作用和成效,2016年全区“两会”、“检察开放日”等重要活动期间分赠给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广获赞誉。二是联合协调自治区文明办、自治区妇女联合会、共青团自治区委员会、自治区教育厅共同筹划开展2016年“关爱未来 法治护航”未成年人法制宣传教育系列活动,通过深入学校举行模拟法庭、法律知识抢答、专题宣传板报、主题书画展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增强未成年人学法、知法、守法意识。三是严格落实舆情监测、上报、研判和处置工作制度,舆情处置工作快速高效,舆论引导能力不断增强,有力维护了我区检察良好形象。1月至10月,编发《涉检网络舆情摘报》,及时发现和处置各类涉检舆情200起(次),无重大涉检网络舆情发生。2016年全国、全区“两会”期间,大力开展涉检负面舆情排查和防范活动,消除不安定隐患,检察环节舆情安全稳定。迅速组建网评员、核心网评员队伍,较好完成最高人民检察院、自治区党委政法委组织的“全国政法队伍建设工作会议”、“雷洋事件”、“青秀区法院撕破律师裤子”、“最高人民法院提审聂树斌案”等10多项重大网评任务,获得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办和自治区党委政法委领导的肯定。

34.加强检察新媒体应用管理,不断提升运用检察新媒体开展检察新闻宣传的能力和水平。一是9月,深化国际司法交流与合作,推动在广西建设中国—东盟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官方网站、中国—东盟成员国检察官交流培训基地和涉东盟司法事务办公室并获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复同意。目前正在加快相关建设工作,积极服务“一带一路”战略和中央赋予广西的“三大使命”。二是突出抓好检察新媒体应用工作,全区三级检察院已全部开通官方微博、微信,成为全国检察机关“两微”全覆盖的4个省份之一。以“岭南美玉”为宣传主题对玉林市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进行微博直播备受社会关注,获最高人民检察院曹建明检察长充分肯定;广西检察机关介入和办理“6·16医案连续报道获评“2015检法系统新媒体经典案例”十佳经典案;集中报道宾毅、甘桂明和罗城县检察院等一批先进人物和一批先进基层检察院,充分展现忠诚可靠、司法为民、务实进取、公正廉洁的广西检察良好形象。三是抓“两微一端一网站”规范化管理部署开展全区检察新媒体建设应用管理情况专项检查,进一步明确检察新媒体应用管理工作规范,有力提升全区检察机关运用新媒体进行检察信息发布、网络互动交流、开展便民服务工作的能力和水平。1月至10月,自治区检察院共推送各类信息10480篇,获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日报、正义网新媒体转发251篇。在正义网每月发布的“互联网+检察”指数排行榜上,自治区检察院“两微一端”全部入榜,且长期保持全国前列,其中,自治区检察院新媒体指数最高位列全国检察机关“总榜”第3,微信最高位列“检察微信榜”1,头条号最高位列“检察头条号榜”8,微博最高位列“检察微博榜”9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2016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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